首先,这是全文最重口的一章,其实你们看重口我都略写了,譬如剥皮我都没具体描写。后面不会这么重口了,胆小的妹子扛过这章就ok了;
其次,感谢大家昨天为我投票,我还去看了你们的推荐词呢,感动死我了,我把推荐词全都复制下来保存在电脑上了,以后码字没动力就看一遍,瞬间满血复活!
第三,解释一下,为什么主战场来到香港。
因为不能是大陆,大陆不能出现如此凶悍的歹徒,居然没有马上落网的情况,你们懂的!
其次不能是美国,中国警察没权力办案;
再次也不能是东南亚,虽然那里是我的主战场,我很喜欢,条件也很适合这次案件,但是鉴于你们都不喜欢,算了。。。
所以,我们只剩下香港了。
最后,是与今天正文氛围完全不符的小剧场——
小剧场——他的歌声里2
事实上,在遇到简瑶之前,26年的生命里,薄靳言只唱过一次歌。
一次,就绝杀。
那是博士毕业典礼,当晚,热爱亚洲文化的犯罪心理系主任,邀请爱徒们去了一家日式卡拉OK唱歌。本来这种活动,薄靳言是不屑一顾的,但是系主任是他仅有的欣赏的几个人之一,所以还是勉强去了。
坐在灯光闪烁音乐轰隆的包厢里,每个人都很High,拿着麦克风扭来扭去沙哑高歌。唯独薄靳言清冷如玉独坐一隅,喝着清酒。
这时就有女孩子起哄了:“Simon唱一首!”
“是啊,从没听过Simon唱歌!”
薄靳言只淡淡扫她们一眼:“没兴趣。”转头看向系主任:“我可以走了吗?我想,今晚的礼节方面我已经充分的做到位了。”
系主任也喝得高兴,大鼻子红扑扑的,摇头晃脑说:“不行,今天是我的Party,你唱一首歌,才能走。这是我给你最后一个任务。Simon,难道你的歌声很难听,不敢唱吗?”
薄靳言讥讽一笑:“怎么可能?”
众人全兴奋了,也不闹了不吵了,等着这位英俊冷漠的华人男子献唱。
薄靳言坦然自若站起来,走到屏幕前,拿起麦克风,点了首正当红的《Youarebeautiful》。倒不是他喜欢这首歌,只是满大街所有电台都在放,听了几遍就记住了。
至于自己唱歌好不好听?由于从未唱过歌,所以薄靳言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是——当然好听。
为什么?
废话,这种简单的技能,他可能掌握不了吗?
音乐声响起……
漂亮的薄唇微启——
“Mylifeisbrilliant.(我的人生精彩灿烂)……”
才唱出第一句,所有人就呆住了——
这是、这是……
完全走调了啊!
显然,薄靳言一开口,也察觉到不对了。但他绝不会在这种时候甩手离去,冷着脸,拿着麦克风继续唱——有什么问题?他一定很快就能找到感觉。
歌声从他嗓子里不断飘出来。只是,平时说话,他是潺潺动人的声音,此刻,却是忽高忽低忽快忽慢,诡谲的折磨着每个人的耳膜……
渐渐的,薄靳言的俊脸蒙上一层薄红;
渐渐的,大家开始微笑、大笑、爆笑、捧着肚子倒在沙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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