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苦着脸点点头,面色一肃,还真有些像模像样。
敲车窗的是一个年逾五十岁的老大爷,唇上留了一圈短髭,连着头发都泛了白,只是精神头很好,笑眯眯的脸上带起了大片的褶子:“哟,三个小姑娘一个小伙子,你们是从别的地儿来的吧?”
吴放歌笑着点点头,配合着说道:“大爷您眼光真准,我们是从y市逃过来的,赶了一天的路想找地儿歇歇脚;您不知道,忽然下了大雨,路都看不清了,别说是赶路,就连出镇子都成了问题啊……”
他脸上的愁色煞有介事,连我都不由得在心里佩服一句: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那他以前的纯良会不会都是演出来的?
回想了一下他看向墨墨时的眼神,我摇了摇头,又忍不住自嘲——自从末世来临,我也变得疑神疑鬼起来,总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似乎以前那个真诚的我一去不返了……我憎恶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一点点朝着这个方向倾斜着——我真害怕有一天,失去了信任的能力。
那个时候,一定是我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的绝望——但愿不会有这么一天。
老大爷显然很享受吴放歌的奉承,和蔼地指了指身后道:“没事儿,咱这里地方虽然不大,再容纳个十来号人也不是什么问题,况且,这么大的雨,说明是老天爷要留你们在这儿歇歇脚嘞!”
——照大爷您的意思,老天爷是看全人类不顺眼才派丧尸来清剿我们么?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却与墨墨一样乖巧地看向大爷,甜甜地喊了一声——萧对着他点了点头,嘴角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矜持却不显倨傲,我仿佛觉得大爷笑得更欢了——是我的错觉么?
“大爷您怎么称呼?”吴放歌打开车门,在身上摸索了半天,竟然摸出一盒大前门来,抽了一支递给大爷,殷勤地点上,一脸谄媚的样子,像极了抗日剧里的某汉奸。
老大爷笑得褶子都舒展成了一朵菊花,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啧了几声,看了看后面,对吴放歌压低了声音说道:“好小子,挺会做人,就冲这支烟,大爷我也不能让你吃了亏去……敝姓王,你叫我王大爷就好;这样,一会儿你跟那些人说是我远方侄孙,专程来投奔我的,省得他们多盘问。”
——他言下之意,是当地人很排外么?
也对,在以前,地域之争就十分激烈,更别说是现在这个资源越发紧缺是时候了。
“哎,爷爷。”吴放歌立马打蛇顺杆儿爬,恭敬地叫道。
“乖~”王大爷乐呵呵地应了,简单地给我们说起情况来。
这座警局里聚集着一批人,都是祈水镇上的居民,目前的临时首领是原小镇的警长葛新培,虽然没有异能,但是持有警局的武备库钥匙,枪法如神,为人又急公好义,所以在居民们的推荐下做了临时指挥。
丧尸之祸爆发后不久,全靠他组织手下的四名警员在小镇中搜救,将幸存者聚拢到镇中心的警局里,抵抗丧尸的侵袭——在我们到达祈水镇之前,他们已经与丧尸搏斗了好几天,也牺牲了半数人——最后还剩下不到六十人,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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