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之前在酒吧工作时经常遭到客人的骚扰,尤其是那些土豪,被人用钱砸的感觉可一点都不好受。
他随口敷衍道:“还行吧,就那样。”
为了防止对方打听温俊龙的事情,罗轩转移话题,“你刚才说林伟又回去了,那老板还肯要他?”
“哪里肯再要他,当初他走的时候拍拍屁股多潇洒,可老板还没找到人替代他,亏了不少生意。他这次是去了另一家……”
旧同事兴致勃勃地将林伟的倒霉事一件件说着,罗轩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对方。
穿着垮裤,腰间系着玲玲当当的腰带和挂饰,上身是一件骷髅头的t恤,一眼就能看出材质有多差,头发染成鲜艳的颜色,如果是晚上工作时还会画浓艳的状。说话是声音很大,表情夸张,举止轻浮。
罗轩微微皱了眉头,他看着对方身上的物件仿佛听到温俊龙怎么一件件的挑剔。
难道这就是以前的自己?不,不,他不是这样,他要更加干净,虽然衣服不是素色,但也不会穿得太过夸张,化妆也只是因为舞台需要罢了。
但不可否认,他们是同一个阶层的人。
他从不感到自卑,因为他一直在忙着活下去。而当他现在爱上了一个人,这个人的社会地位、金钱权力都远胜于他时,他开始反思自己的将来。
☆、第二十三章
他是无法成为像温俊龙那样的人,这是罗轩一直以来都非常明白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他现在已经结婚无需再为了生存而碌碌无为的情况下,他要做什么实现自己的价值。
他可以回去继续在酒吧唱歌吗?
不,他不愿意,虽然在酒吧唱歌能够赚到钱,但在不考虑钱的情况下,他是不愿意回去的,否则他不会这么久都不跟曾经的旧同事联系。他不喜欢酒吧的工作氛围,不是说没有真心待人的人,但总体还是太过杂乱。他不喜欢。
他可以靠写网络小说成名吗?
很难。也许他会有一些小名气,但要想考网络小说来赚钱或者成为大神级别的水平,一点都不简单。他虽然现在有在写,每天花费的时间不多,真没赚到多少钱,被温俊龙吐槽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与旧同事分开后,罗轩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究竟能干什么。
他没有学历,不能去大公司上班,没有专业技能,就算是走后门去温俊龙的公司也只是混日子罢了。
他倒没希望他会变得让温俊龙满意,他只是希望变成一个对自己有用的人。
他深深的叹了口气,一时间茫然。
他曾经做过很多事情,在酒吧里唱过歌,在工地里搬过砖头,在酒店里做过房务员,在车行里洗过车,当过快递、服务员、清洁工等等。从他在医院里醒来忘了自己时,他就开始为了生活而忙碌。但是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没有,最惨的时候睡了一个星期的公园,一天只吃一顿饭打两份工。
这是他第一次停下来,想想自己该做什么而不是能做什么。
其实这一两年他的日子已经好了很多,但他也没存下什么钱,因为他都把钱花在住房。也许正是因为他睡过公园、住过平房、住过隔断间,所以当他有钱时每个月都把至少三分之一的工资都投到住房上。
朋友们曾开玩笑道:“他每天只要待在房子就很满足了。”
可也许正是如此,罗轩越来越宅开始写起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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