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此时,赵云看到李书实等一票人不善的眼神,才想起来自己究竟犯下了何等的错误。看到赵云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李书实也不好意思再穷追猛打。
经过介绍,李书实终于认识了那个叫做小兰的少年。小兰大名夏侯兰,不过和谯县夏侯氏似乎并没有什么比较亲近的关系,但是考虑到这一姓氏来源单一,而且夏侯婴又是大汉的开国功臣,所以虽然不排除有冒充其后人,终归算得上藕断丝连吧。
除了夏侯兰之外,村子里其他人的潜力在李书实看来就乏善可陈,甚至还不如那些个还绑在桩子上的游侠儿。不过有句俗话说得好: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虽然赵家村里的青壮实力有限,但是经过夏侯兰这么一组织,倒也有了点模样,对上那群只会闷头冲锋的胖子自然能够守得滴水不漏。
经过一番客气,老村长将李书实这位已经荣升赵云主公的贵客请进了自家屋内。刚才李书实的那些手下的实力老村长也是亲眼看到的,李书实能够收罗这么一群人,那么想必也是一个有背景的少爷。至于名字?这年头什么作假水平都可能比不了现代,唯独名字这种技术含量不高的东西最好冒充。
谈话的途中,赵云说起了关于李书实从某个渠道得知明年时局不稳的消息。老村长本就认为李书实是个人物,此时又听到这种小道消息,再加上他对赵云的了解,立刻便相信了赵云的说辞,并请李书实帮忙想想办法。
李书实本也正是为此而来,于是两个天雷引动地火,干柴遇上了烈火,最终半个时辰过后,大狐狸和小狐狸在母狐狸的见证下达成了如下协议。
(甲方)李书实。
(乙方)赵家村。
为了常山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百姓与商人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耕作和商业交流,促使优质商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村内的青壮集体使用权转让、独占性的授权于甲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训练出一支可以抵挡普通小股贼兵的护村警备队,警备队的装备、训练场地由乙方承担,甲方专注各种训练。
2.乙方为甲方提供场所,由甲方在乙方处开设货栈,货物的种类和数量由甲方决定,乙方向甲方购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应给予乙方最为优惠的价格,书迷们还喜欢看:。
3.甲方今后将为乙方每年提供一名有经验的老兵提供持续性的训练和指导,老兵的食宿由乙方承担,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每隔一定时间向甲方提供一批适龄青年供甲方挑选,选中者为甲方提供有偿服务,甲方将负责被选中者得一切装备。
5.本协议乃为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之权利及利益而制定,并对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继任者具有同等约束力;基于人身特殊性不能继承的权利除外。
然后双方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并摁下了鲜红的手印,算是确认了这份双方各取所需的合约。同时为了保证赵家村的安全,李书实也将一件信物留给了老村长,让他危机的时候拿着信物到元氏去找颜良。李书实相信凭借自己和颜良的关系,颜良这个热血汉子不会坐视不理的。
李书实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受到了李书实上许褚投奔曹操的启发。许褚不但自身实力强大,而且还带领了自己在江湖上结交的朋友和自家的青壮子弟一起前去投奔。最终不但让自家的地位得到了稳固,宗族的势力也得到了壮大。
赵家村就是李书实的一个尝试,他希望这里能够成为他的一个人才基地,即使是本身的实力并不出众,可别忘了,李书实手里还有堪比神器的果子呢,如果能够解决苏小萝莉提出的关于果子灵性的问题的话,也许能够承受果子的人群将会更加广泛。到时候选择性的培养一些忠于自己家族的手下,那么自己的家族的延续就有了保障。
当然,李书实想的是很美,不过这计划总是不如变化快,具体实施起来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恐怕就是老天也不一定清楚。
不过,想要壮大自己这种尝试总是要进行的,早做总比晚做更容易发现问题不是么,至少李书实是这样想的。
p.s.150加更,搞定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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