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撑着自己跳出桶外。
季舒流不穿衣服的时候,好像比穿着衣服长大了好几岁,即使皮肤当真嫩得像个富家千金,也掩盖不住那股年轻人特有的勃勃生机。他肋下的淤痕泛起大片的青紫,脚上也挂着几条被鞋磨出的伤,尚未完全结痂,被水一泡又渗出一点血迹,与肤色相衬,竟然很好看——也许因为外表显小,他带着点轻伤反而能恰到好处地渲染出一丝成年男子的矫健之感。
两人紧贴在一起,趿着鞋走到床边,秦颂风匆忙地放下床帐,季舒流搂着他的腰滚倒在床,将床帐撑开一道很大的缝隙。
缝隙之内,只见秦颂风握住季舒流的脚踝,忽然俯身,轻轻吻在一处表面刚刚干涸的血痂上。
血痂破了,流出一滴血,染上了秦颂风的嘴唇。季舒流惊喜道:“夫人,你越来越有情趣了。”随后他脚踝上就多了一圈牙印。
季舒流笑得愈加欢畅:“娘子,不学好,谁教你咬人的!”
秦颂风松开口,将床帐紧紧合拢。
<二>
次日,季秦二人早早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努力伪造出他们睡在两间屋内的假象,这才踏着晨光往不屈帮的地盘走去。
转过一道弯之后,前面的道路当中忽然多了一个人,一个趾高气昂的人。
这人身材高大壮健,右手拄着长-枪,腰间挂着个酒葫芦,衣服整齐干净,只是袖口、下摆等处的布已经磨烂了;肤色浅褐,有一张横眉怒目的脸,短而粗的胡须横七竖八地乱生,乍一看好像是因为愤怒而炸开了一样,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刚猛粗犷的剽悍之气。
秦颂风和季舒流的身材也算修长匀称,并肩站在他面前,却只能仰头看他,被他一衬,简直就像一对柔柔弱弱的小白脸。
但这个英伟的壮汉身有残疾,他的右腿比左腿稍短,还有点歪,而且也许因为使不上力,无法像左腿一样锻炼,小腿比左边细了一大圈,只能勉强着地维持平衡,从他的站姿就能看出,他全身的绝大多数重量只能用左腿支撑。
毫无疑问,这就是不屈帮的帮主,“枯木枪”鲁逢春。
鲁逢春往地上顿了一下他的枪,用他洪钟般的声音道:“秦二门主,你还不至于跟醉鬼一般见识,特地上门来兴师问罪吧!”
秦颂风抬手抱拳,笑道:“鲁帮主跟我素未谋面,却知道我从不跟醉鬼一般见识,真是个相知。在下想请鲁帮主在这里吃顿饭,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可以,你看怎么样?”
他不像鲁逢春那样严阵以待,而是全身放松,连剑柄都没碰,语气也很温和真诚,听不出任何讽刺的意思,但一开口,气势就回来了一半。
鲁逢春冷笑道:“吃顿饭行,先说为啥。难不成你们尺素门想通了,要替那只颠倒黑白的大蚂蜂赔罪?”
秦颂风不动声色地道:“这么一说,我确实想打听打听,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
鲁逢春扬起眉毛:“你怎么不去跟路人打听?老南巷子那些祸及无辜的恶心事,老子碰都没碰过。还有你,”他双目中精光暴起,刀子一般盯向季舒流,“你怎么骗得我儿子见了你一面就给你说好话的?”
“我和令郎兴趣相投,一见如故,与眼下的事并无关联。”季舒流冲他斯斯文文地抱拳微笑,摆出一种你敢对我动武你就是恃强凌弱以大欺小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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