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哭道:“小的也不想啊!方师兄揣着一兜烤红薯来的,咱们光闻着红薯味儿,别的啥也没嗅出来……”
项飞羽:“……”
啪嗒一下,他把那番薯令牌折断了。
重走曾经经过的路,心境已经大不一样。
方振牵着草草买来的马,在清水客栈的废墟边上站了很久很久。
当时遇到的时候,并不知后头还有这么多事情。
也不知道自己会喜爱上那个其貌不扬的青年。
方振仿佛看到于畅景仍坐在那桌子上,很平静,很自在。
废墟一寸寸立起来了,往日光景一寸寸填进去,又成了那日漫天风沙之中,安稳的一处栖息地。
方振推门进去,内里熙熙攘攘。于畅景本该坐着的那个地方,却空空如也。
马儿踢动蹄子,扬起沙尘。方振一时间觉得眼睛好疼,是沙子迷了眼。
他捂着眼睛,紧紧攥着缰绳。
其实要是细细问他为什么喜爱于畅景,他也许说不出原因。
于畅景是他从没遇到的那一类人,淡然,冷静,似乎永远没有脾气。就算有了脾气,你也知道,很快就消失。
在云霄谷里生活的许多年,方振学到的是本事,还有钻营的心思。他不喜欢钻营,自然也不太讨师兄弟们喜欢,就连师父也觉得他性格太硬,令人不舒服。
他问过于畅景,自己性子是不是真的不好。于畅景说没有,我不觉得。方振与他坐在树下擦桃子,想了又想,觉得自己的性子似乎是真的不硬。或许是在于畅景面前,他可以将硬邦邦的自己放下来,快活一点,恣意一点。
每思量多一分,他就多想念于畅景一分。
可面前仍旧是一片大火焚烧过的废墟。方振按照记忆去寻找酒窖的位置,果真在酒窖里头发现了血迹。
乔清无法立刻带着于畅景离开,他肯定是先在这里歇脚,取了备用的东西才再次启程的。
可方振不知道乔清会去哪里,不知道他会带着于畅景去哪里。他与于畅景所有的联系,不过是一座冷冷清清的静池山,和一处颓然的废墟。
镇上热闹非凡,就连路边简陋的茶摊都坐满了人。
茶客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大着嗓门说话。
“都死了!死光了!我亲眼看到的!”
“哎哟满山都是血!魔教的金莲蓬和银斧头都被血染红了,我见到了,我可不敢要。妖人的魂都附在上面呢。”
“听说是云霄谷干的啊?云霄谷真不愧是正道人士啊!”
众人纷纷说起云霄谷的英雄事迹,笑成很和煦的一团。
“听闻云崖子跟那魔教教主打了三天三夜,结果那魔教妖人不敌,使了个诈,把云崖子给害了。云崖子也不是吃素的,人都快不行了,还是给魔教教主胸口刺了一剑。啧啧啧啧……”
方振喝了半碗茶,听不下去了,起身离开。
昔日那书摊仍在街边摆着,那清癯的夫子也仍旧坐在那儿,手里一支小狼毫,很认真地写字。
他写得倦了,伸个懒腰,恰好看到方振经过。
“这位少侠!少侠!”那夫子欢天喜地地喊他,“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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