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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勤的表弟倒多,我也认得几个,却不知你说的哪位?”
“他叫慕遥,就是今晚和刘思勤一起来的那个少年。”凌龙补充道。
其实宋安文也看到那个叫慕遥的少年了,眉眼清隽得,像池塘里碧绿水嫩的荷叶,有股子雅致的清新。那种身段长相,宋安文就是不好男/色,也有点心猿意马。刘思勤的好几个表弟他都见过,却没一个有那么出挑的,想来是他孤陋寡闻了。
“表哥也不认得?”
凌龙的话里透着明显的失望。
宋安文安慰他道,
“刘家生意做得大,分家也多,刘思勤的表弟就更多了,我不认得也很正常。你别丧气嘛,表哥保你两日后就能再见着他了。”
凌龙不知他哪儿来的底气,很是不信地看他一眼。
宋安文还想卖个关子呢,结果兜不住,只好如实交代,
“两日后在湘兰湖边,要举行一年一度的彩灯节,整个攫阳城未娶未嫁的少年少女都要出来凑热闹的,你还怕见不着那个小公子?”
凌龙这才放心了,忘记询问慕遥住处的懊悔也随即烟消云散。
还说对男人没兴趣?那个叫慕遥的,不也是男人吗?
宋安文的脑袋转了半天,终于发现问题所在。可凌龙早走远了,他只好提起脚步追上去,很快就将这个问题抛之脑后。
凌龙从来没觉得两日这么难熬,以往在山庄里,他练会武,睡会觉,再看会书的功夫,一天就过去。可他这两日来,不管做什么,都觉得时间过得太慢,满大街的美食也没心思寻觅。倒是宋安文每天都来邀他出去玩,两人就坐在小红杏靠窗的位置上喝酒谈天。凌龙的眼睛不住地往大街上瞟,生怕错过少年瘦削修长的身影,却总是失望而归。
好在两日不长,很快也就过去了。
到彩灯节这日,凌龙很早就去天衣局选了身新衣裳,月白的袍子上用银线细细地勾出几朵祥云,云间用金丝描着蝴蝶,纹理绣得精巧细腻,竟是连蝴蝶身上的磷粉也能看得分明,仿佛一摆衣袖,就会从身上落下两只来。凌龙很少穿这样浅色又华丽考究的衣裳,更衬得他身形高大,隐隐有股慑人的气势。
一旁扯着衣摆照来照去的宋安文晃眼看见凌龙的身影出现在铜镜里,也不由呆了呆,瞧得眼都直了,隔了片刻,才用力吞口唾沫道,
“表弟,你这样……是存了心要迷死那些小姑娘吗?”
凌龙不甚在意地笑笑,替宋安文抹平他衣襟上的褶子,道,
“有表哥你在,我哪儿敢啊?”
“行啊小子!会排遣你表哥了!”
宋安文听了受用,又对着镜子装模作样照了半晌,才满意地和凌龙结了账离开。
一出天衣局,两人就雇了辆马车去湘兰湖。
湘兰湖在攫阳城边上,快挨着凤栖山了,用走的怕是脚都要走平,还不论能否赶上彩灯节。所以宋安文早就做好准备,吩咐小红杏的厨子做了些方便携带的冷食,又提前买好了彩灯,按着马车行进的速度,他们大概晌午就能到湘兰湖了。届时在地上铺张席子,两人就着青山绿水喝酒,也不失为一件快事。待到入夜,又能占着好位置,饱览湖面灯火辉煌的美景。想想都觉得畅快。
可这样的好事,也不止有宋安文能想到,比他想得更周全些的,自是更早就出发了。故而当宋安文和凌龙到了走下马车时,都双双傻了眼。原本人迹罕至的湘兰湖边早停满了马车,有挂着竹帘的,有垂着轻纱的,还有四角吊着风铃的,大多都是富户自家的,而其中最豪华的一辆,当数湖岸正中由两匹全身墨黑,只有四蹄踏雪的汗血宝马拉载的马车了。更特别的是,那辆马车四面都是敞开的,从上方垂下薄而不透的纱帘,偶有风过,掀起纱帘一角,恍惚能看见里面一段净白的衣摆。
也不知到底是谁。
周遭的男人都压着声讨论,只有宋安文露出一副了然的神情,指着那马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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