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前提是跟他合作,不然我不但不会成功,在他的势力‘起作用’下,我到头来可能会落得很凄惨。
我垂眼,亦捧起青瓷碗,豆浆的温热温度顺着碗沿蔓延到掌心,稍微温暖了我冰冷的心,“白少侠说得极是,这世道人心险恶。诚蒙白少侠不弃,那我就敬不如从命。”
他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不答应也不成。我提醒自己千万不可心急,凡事都要慢慢来,先挣到钱,招兵买马的事只能以后再想法子去做。
“桃花姑娘太见外,你不要前一个‘白少侠,后一个白少侠的唤我,以后就叫我为白大哥就好。”白逸研勾唇道:相处一年多来,她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一直都是以‘白少侠’称呼他的。不过这也不奇怪,以她的聪明怎么会看不出当初他的用心?
只是她比一般的聪明人更加聪明了,她聪明得懂得装傻,从来不去点破发现的事情。好耐性,太聪明。
“嗯,白大哥。”只是称呼而已,我从来不会去在乎。他要我怎么唤,我就怎么唤。这不是没有个性,只是能屈能伸,“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去离都?”
“桃花妹妹说要什么时候去?”他的那双黑瞳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看。
我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一句‘桃花妹妹’让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白大哥,择日不如撞日,不如明日我们准备一下,后天就启程去离都罢。”我敛眼,藏住眼中的波涛汹涌。
拥有自己的势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做成的,我必须抓紧时间。
“嗯,就按桃花妹妹说的办。”他柔声应道。浅笑浮在唇边,璨若娇阳,夺人心魄。
我蠕动了几下嘴唇,很想喝叱他:‘能不能不要叫我桃花妹妹!’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下来。因为以他的恶趣味而言,我越不喜欢的,他反而会做得越欢。
忍吧,忍吧。反正就只是个称呼而已。
舟车劳顿了一个月,我们终于来到了离都。
这里的繁华不比京都差多少。人来人往的络绎不绝,在狭窄的路段处还人山人海的走不过去。
话说要生意要选择店面的位置很重要。
在客栈里住了三天,在不断的考查奔走中,我终于寻到了一处合适的地点。其实以他的势力不需要我亲自找就会以有很好路段的店铺。但是他却故意不用,冷眼淡看我东奔西跑的忙碌着。
我冷笑,其实我也不需要那些路段。
“你说的就是这个地方?”他抬头望了望我寻到的这一处房子──发亮的膝黑大门,高吊着的两个大红灯笼。
“是。”我笑着点了点头,门前,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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