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煜叔是不知道什么是饿的,据说他从婴儿时期起就不是个食欲很好的,每到吃饭的时候保姆就拿着碗在他身后追着跑,四十多年来,他既不曾挨过饿,也不曾对食物产生过浓烈的兴趣,且年纪渐长后生过几场不大不小的病之后他便开始注重养生,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吃什么是好的,吃什么是无用的,吃什么是有毒的,他都稍有涉猎。
理智上都懂得的道理,应用在这句身体上似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煜叔还记得不久前吃面的时候自己的反应。
那是碗普通连锁面点出品的普通碗面,清汤的面条上分布着寥寥几块软烂的牛肉,按照桑煜的进食习惯,该是将那几块不爱吃的肉客客气气漫不经心地请到外面,只吃底下清汤清水的面条。
在这里必须要讲明的一点是,吃肉有害健康。无论是什么肉,红肉白肉,猪肉牛肉鸡肉鱼肉,动物在死的时候会在身体里释放出一种毒素,肉体在死后一点点变质也又会增添尸毒,这些小动物们死前留给食肉兽的怨念最后都积累在食物链的最高级——人类身上。
深知这一点的煜叔从前是如无可能绝不碰肉的素食主义者,他一直是这样做的,以为自然。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在面对这碗牛肉面的时候他却做出了一个令自己大吃一惊的意外之举!他,竟然想也不想地把筷子伸向牛肉,想也不想地把肉块放进了自己嘴巴里,想也不想地嚼了嚼,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脑海中闪现出“味道还不错”类似这样的想法,直到吞咽下去之后,筷子像有自己思维伸向第二块肉的时候,煜叔才突然反应过来,“我刚刚做了什么?!我吃肉了吗?我难道吃肉了吗?”他顿住了动作,细细体会身体的反应,再次吃惊了,“我吃肉竟然不会感到恶心吗?居然还举得肉很好吃吗?”
他默默地放下手,天人交战。
再次举箸之后理智开始指挥身体,无视身体发出的“好想吃好想吃”的信号,把面吃掉留下肉默默走掉。
煜叔对于陈墨澜身体的认识又多了一点——这是个爱吃肉的身体,是个动不动就感到饥饿的身体。
把胖大的身体好容易安放进浴桶,里面的水大面积地溢出来,煜叔不得不暂时抛下对这身体的一次次失望而思考明天的生计问题。
几十块钱省着点花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渡过一天,虽然吃的上面可以节省下来,可是煜叔无论如何也想喝点茶水,从前爱喝的茶叶是在南方某个地方包下的一片茶园特产,有钱也没地方买的,现在想都不用想了,但是至少一般的龙井花茶润润嗓子是必要的。
钱,钱——煜叔从来未被钱困扰过,在他的生活经验中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成问题,他从来不去弯腰细数自己的存款有几个零,也没人敢从他的手里偷走任何一个零什么的,一切都在他的鼓掌之间……除了最后因为他这份自信和姑息而被乔鑫算计之外。
然而对于陈墨澜来说钱是生存下去最大的障碍。
其实煜叔从前还当权的时候给自己留下了足够多的后路,他是“九尾狐”桑煜,是永远未雨绸缪的智将,然而,被软禁的日子里乔鑫十分耐心地循着黑金的线索将他所有的狡兔三窟一一掘出,摆明是要断了他所有的后路,要即便他“越狱”也走投无路。
可是煜叔还有最后的一点私房货没有被找到,而那恰巧正是乔鑫最想找到的东西——桑家世代相传代表帮会最高权力的信物“茵梦”。
“茵梦”是一枚戒指。
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
每个帮会中的男人做梦都想拥有她。
可是煜叔在得到戒指之后却嫌那上面镶嵌的翡翠太大太恶俗而束之高阁。可是茵梦是如此惹眼,使不考虑其附加的社会价值,单只是那独一无二的贵重宝石也使无数人垂涎,在遭遇了两次国内外大盗的光顾之后,煜叔不得不将她封存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并且当众宣布,茵梦从此之后不会现世,直到下任当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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