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瑾继续说道:“你要是找他有事儿,墙对面就是他们家。以你的身手爬过去也不是什么费劲的事儿。”
冯少楠面色古怪的看了赖瑾一眼,这种信息量很大的话可不像是赖瑾这种人能说出来的。
赖瑾并不在乎冯少楠心里想什么,继续笑道:“不过估计你和他在一块儿也觉得憋闷,还不如在府上听听戏来的痛快。”
冯少楠听赖瑾这话有些酸酸的味道,一时间还没琢磨过来,只听赖瑾不动声色地问道:“听沈轩说在西北的时候你同他关系最好,你们平日都聊些什么?”
冯少楠闻言,作秀似的捶胸长叹,下意识勾着赖瑾的肩膀诉苦道:“那个沈轩脑子跟石头似的,我都没法说了我。跟你讲同他在一块儿,兴许十天半个月他也能憋着不说一句话。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去……”
赖瑾听着冯少楠哇啦哇啦一通诉苦,面上同情的安慰着冯少楠,表示沈轩果然就是这种木头疙瘩的性子,一点儿也不好玩。心下却越发得意。随意招呼一个小厮过来吩咐道:“去厨房吩咐声,今儿多给沈将军烤一只全羊。”
小厮苦着脸道:“厨房已经定好菜色了,这会子多加菜恐怕——”
赖瑾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随口说道:“那就去外面叫人做。总之沈将军爱吃这个,等会子饭上我定然要看见这道菜。”
小厮苦哈哈的应了。
赖瑾这才拽着冯少楠进去听戏。冯少楠的苦水还没倒完,一个劲儿的说道:“沈轩来西北的时候浑身破破烂烂的就像一个叫花子,唯有怀里揣着一个荷包是蜀锦刺绣的,苏州双面绣,那针脚密的一瞧就是好东西。军营里头好些人动了歪念头想抢沈轩的东西。你想想当时沈轩也不过十来岁的年纪,虽然长得壮实,但也比不得在军中常年厮杀的老兵。瘦瘦小小的一个人,平日里连话都不说,谁敢抢他的荷包他就扑上去跟人拼命。那架势跟战场上杀敌也差不多。有人抢了两三回被沈轩打个半死,渐渐的也就没人敢同他抢东西。”
“……当时我们都以为这荷包是他媳妇送给他的。岂料后来熟了才知道是救命恩人给的。这救命恩人还是个男的,比他小了好几岁的奶娃娃。”冯少楠说着,下意识住嘴看了赖瑾一眼,谄笑道:“我说的是当时,当时的想法!”
赖瑾却没心思和冯少楠玩笑。沈轩从来没跟他讲过这么多年他的辛苦,饶是讲从前的事儿也都是干巴巴的。什么去了这里,到了那里。也从没说过都受了谁的欺负,遭了什么苦难。一直都是憨憨的很老实的沈轩,当年穷的连饭都吃不起,也不肯把荷包当掉。甚至还为了一个破荷包跟人打了一场又一场。
赖瑾不知怎么就眼眶子一热,当下也坐不住了。起身就往将军府走去。
所有的热闹喧嚣都被抛到脑后,静悄悄的将军府一如从前。那花园子里伺候的不怎么精心的花草都长歪了,有些杂草甚至从地砖底下冒了出来,看起来越发幽静。唯有演武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赖瑾顺着脚下的羊肠小道一路行至演武场,果然瞧见沈轩雷打不动的练枪的身影。
壮硕的身子被包裹在紧身的演武服中,一举一动都透漏着无限的力量与凛冽的杀机。赖瑾径直走上前去,随手从武器架上挑了一把长枪与沈轩对仗起来。
霎时间兵器撞击的声音响彻演武场。沈轩眼睛一亮,转身回防。刺、挑、扫、点、缠,两人手中长枪舞的密不透风,瞬息间已经交手十来招。自从西北归来,沈轩已经很久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沈轩兴致一起,手中力道又加了三分。骤然感觉到压力增加的赖瑾不服气的挑了挑眉,双手持枪一个横扫千军,然后期身压上。
与沈轩杀机毕露,煞气四起的招式不同,赖瑾的枪法着重灵巧飘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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