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该做什么做什么,凯森自己不想活了,和你还有乔伊都没有关系。”
安妮坐到沙发上,开始发愣,本来已经逐渐忘却的事情,纷纷浮出水面,显现在眼前。
“你说,他们为什么要寻死呢?”安妮这句话也不是在问沈辉,她只是单纯的感叹。
感叹完,想起了吴斯。吴斯那么好,她好不容易才跟吴斯在一起,甭管被什么事情折磨着,她也不会主动去寻死。
“有些事情,嘴上说忘记容易,可心里根本过不去。”沈辉坐到安妮对面,对她说:“我是个老师,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紧张,犯了很多错,极其难堪。”
沈辉劝解安妮的同时,也在劝解自己。
第一次站上讲台,他是实习老师,讲课没经验,瞎紧张。开始上课之后,人站在讲台上,脑子完全是懵的,身体害怕得直发抖。
教室的墙壁上挂着钟表,他强撑着讲了一会儿,便开始频繁的看表,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
到底没撑到下课,时间只过了一半,他便落荒而逃,把课堂交给了带他实习的指导老师。
“我还记得,当时上讲台之后,第一件事情,是问候学生,顺便做自我介绍,讲课的前一天晚上,我已经打好草稿,并把草稿背得滚瓜烂熟。”沈辉忽然问安妮,“你知道草稿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安妮,“什么?”
凯森顿了一下,开始背诵,“同学们,大家好,这是我第一次以非学生的身份站在教室里。”
很好的开场白,带着些许幽默,容易拉近和学生之间的距离。
沈辉,“你知道正式上台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吗?”
安妮,“怎么说的?”
沈辉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说:“同学们,大家好,这是我第一次以非学生的身份站在教堂里。”
安妮没忍住,轻声笑了出来。
沈辉也跟着笑,“很丢人是吧,当时教室里的学生都笑疯了,我楞在原地,脸红了一大片,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后来,他一去教室上课,学生们就和他开玩笑,叫他沈神父。上课铃响过之后,也不专心上课,而是双手抱胸做祈祷状,说是在教堂里必须做礼拜。
现在想起来讲出来,确实挺好笑的,可在当时,对于年纪轻轻的沈辉来说,这种挖苦式的玩笑,无异于噩梦。
“那种难堪的记忆,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直到现在,每次上讲台之前,我的心脏都跳得厉害。”沈辉,“忘记过去,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只是一次实习的失败,阴影都会伴随我一辈子,何况妹妹和乔伊受过那么大的伤害,忘不掉很正常。”
或者说,忘掉才是不正常的。
十五年前的事情,像一座暗无天日的地牢,困着他们的灵魂。
安妮突然懂了,也许,她并不用逼着乔伊忘掉过去,而是要想办法,让乔伊在忘不掉过去的情况下,坚强的活下去。
安妮,“沈辉,谢谢你。”
沈辉摇头,“你不用谢我,乔伊肚子里怀的,毕竟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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