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轻描淡写几句话的功夫,沈洵心里已经风声鹤唳。以后的日子要是一直这么过下去,沈洵感觉自己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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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一顿饭吃的像是打仗。沈洵万万没有想过,自己竟然有一天会觉得上学备战高三是一件让自己放松的事。
人间的快乐果然都是对比出来的,没有对比哪知道以前的幸福。
至少沈洵看着满教室熟悉的同学,只觉得这些冒着青春痘和傻气的面孔每一张都比顾先生顺眼的多。而书本中的每一个单词每一条定理,也全比捉摸不透的人心可爱。
后排的原新不知道在吃着什么,那窸窣的咀嚼声和塑料袋沙沙的摩擦声硬是把沈洵听饿了。他向后踩了原新抵着自己凳子的球鞋一脚:“饿死我了,分我一半。”
“红豆沙馅的,您老人家以前不是不吃吗。”原新提醒着,做贼般从课桌下偷渡过来半块面包,沈洵的手向后盲抓了两把捞到了:“谁饿的时候都不挑食。”
从昨晚一直绷紧的神经如今终于放松下来了。在一直处于那种尖锐紧张备战状态的时候,沈洵一直没觉出来过饿。眼下缓过一口起来,哪怕是过去避之不及的甜腻红豆沙的味道,都透过嗅觉唤醒了沈洵沉睡已久的胃袋。
早自习结束后,沈洵用拇指抹了一下桌角上粘的面包馅,觉得红豆沙其实还挺好吃的。
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我爱学校,学校使我沉醉。在这个早晨,沈洵发自内心的想道。
当天下午,他就恨不得指着自己的鼻尖骂自己一顿:干什么不好,没事就瞎插FLAG!一爱学校就出事!
其实说起来也不能算是什么大事。不过对于一个学生来说,这种事情惹出的祸也不能算小了。
他打架了。
打架对象是他的同班同学,这本来意味着事情可以完美的控制在班级内部,不至于上升到两个班主任共同交涉、轮流训斥的外交大事。可惜他打架的地点没挑好,这一仗是在男厕所打的。
事情的起源其实很简单。
沈洵和赵增棋本来就有点矛盾,互相看不顺眼也是班级里面的人都知道的事。当然,这个矛盾也就是限于“我喜欢的女孩喜欢你,你小子竟然敢不鸟她”的程度,十年之后同学会提起来大概都是津津乐道的笑谈。
不过眼下青春期的男孩们可不会这么想。
沈洵本来就因为个人经历问题,气质在一众温室里长大的同学们有种微妙的鹤立鸡群之感。同学也拿不太准那种因为生活早知世事的练达感该称为什么,于是只模糊的代称为“沈洵这个人挺傲气的”。
出于对沈洵性格微妙的不爽,也出于对女孩没追上的不痛快,赵增棋给沈洵下过两次绊子。他们两个一直两看两相厌。
可因为最近新添的这一出破事,沈洵闹的身心俱疲,只觉得学校简直是他养老的大观园,人间的风水宝地象牙塔。就连看平时怎么都不顺眼的赵增棋都悦目的很多,甚至觉得赵增棋人也不错,就是平时找个茬程度也像小孙子恶作剧似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
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你用看孙子的眼神看谁对方都不乐意啊。高三压力本来就大,赵增棋昨晚又刚被他妈妈从头到脚训了一顿,骂的体无完肤,一败涂地。经过一夜的发酵,火气从胃袋顶到了喉咙口,早晨起来饭都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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