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宗明自己觉得打不好领带结,也肯定不会让别人给他打领带。
脖子,大概是最脆弱的地方。血管,气管,猎食动物通常在这里一击致命。谭宗明很讨厌别人接近他的颈部,以前的情人们没有获得他的允许,绝对不会吻他的脖子。
可是赵启平就这么做了。他拿着领带套谭宗明的脖子,在喉结上方,只要微微用力,一勒,谭宗明就完了。
谭宗明垂下眼睛看玩得高兴的赵启平。
命……在他手上。
就在他手上吧。
赵启平根本没给别的男人打过领带。他很擅长领带领结之类男人的小饰物。在法国的时候有人向他求助,他都是把领带在桌子上打好了,再给对方。他根本不喜欢和人面对面站得这么近,让他很不舒服。对着谭宗明,他都把这个忘了。
谭宗明仰着脸,垂着眼看他。看了半天,忽然伸手去摸他的衬衣领口。赵启平的手一顿,若无其事接着玩。谭宗明的手指点在赵启平喉结上,轻轻往下滑。滑到衬衣第二个扣,慢慢解开它。赵启平的皮肤温热柔软,和他肖想得一样。
赵启平停止打领带,轻轻凑近他。谭宗明摆正头部,扣住赵启平的背,吻了上去。赵启平踉踉跄跄往后退,谭宗明一直往前压,把赵启平挤在墙上。谭宗明一只手撑着墙,一只手箍着赵启平,疯了一样啃他。
赵启平觉得一只巨虎压着他,快压死他了。
吃了他吧。就吃了他吧。这只该死的狐狸,弄死他算了。
谭宗明搂住赵启平,把下巴搁在他的肩上,听着他剧烈的喘息:“你……”
“别说话,别说话。”赵启平轻声道:“我听听你的心跳。”
一室静谧。
薄纱的窗帘轻轻飘荡,今天晚上没有月光。赵启平缩在谭宗明怀里,安静了半天。
他第一次听见谭宗明的心跳。奇怪,以前居然都没听过。
坚定,有力,健康。这颗心脏把血液打向全身,炽热的鲜红的血液携带着氧气日夜奔涌。
“我送你回家吧。”谭宗明轻声道。
赵启平没说话。
第二天谭总依旧意气风发。安迪很奇怪,谭宗明以前也挺精神的,没现在这么……“矍铄”。
吃午饭的时候安迪快速地切割牛排。这个女人什么时候都强大且自信,永远把自己武装得体面优雅,不会出一丝错误。谭宗明坐在她对面,拿着一杯水:“安迪,最近谈恋爱了吗?”
“提上日程了。”
“我推荐你谈一次,正经的那种。”
“理由?”
“我回顾了一下自己的人生。念书的时候太累,创业的时候太穷,晟煊刚起来的时候太忙。我身边不缺人,可是我没恋爱过。”
“……理由充分。”
“安迪,再不恋爱就老了。老了就死了。”
“可是你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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