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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初二哥哥十四岁,弟弟十三岁

身高:哥哥1米78,弟弟1米65

地点:门前巷子口

事件:一封情书

郑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现在这样骨肉停匀的俊俏模样的,陶承柏是真的想不出具体的时间来。他此时站在那儿,比他身旁的那个女生的眼睛大,皮肤白,脸蛋红。虽然郑陆怕热,但是此刻他脸红却不是因为头顶的大太阳。当然那个女生也好不到哪儿去,垂着羞红的脸将手中粉色的信封胡乱地塞到郑陆手中,一扭头跳上脚踏车便风驰电掣地骑走了。

那是封什么信,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一点儿也不难猜。郑陆此时是个有些羞赧的心情,虽然他不喜欢那个隔壁班的英语课代表,但是第一次被女孩子送情书这种间接当面告白的事情还是会令他很不好意思,而且人家还一路追到了家门口。

郑陆也不看,直接将信封塞进单肩包,慢慢走回来,抬腿往车后座一跨,抱住了陶承柏的腰:“哥,走吧。”

陶承柏对郑陆的心情严格说起来就是从这一刻真正发生了变化,就是因为这一封美丽的情书。然而他此时只是一抬脚将车子骑进了巷子。

上了楼,郑陆将包往床上一甩,两手一抬扒掉了T恤,擦一把头脸的热汗,将衣服往地板上一扔,又利索地脱掉短裤,一边跟后面进门的陶承柏说话:“哥,热不热,要不一块洗?”

不等陶承柏回答人已经进了浴室了。

陶承柏往床上一坐,想了十秒钟,伸手将郑陆的包扯过来,拉开外面的小拉链,一个粉色信封好好地躺在里面。信封用一个黄色的小圆点封得很好,没有可能拆开过不被人察觉。

信很短,也写得很含蓄,以陶承柏被很多女生告白的经验来看,对方是个正正经经的好女孩,能送出这封信应该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

郑陆你好,

你可能没有注意过我,其实我们在学校英语角一起练过口语的。虽然我每次英语考试成绩都挺不错,其实我有点笨笨的说得很不好。我一直很羡慕英语说得流利的同学。很想和你交朋友,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做我的英语小老师。

落款:注意你很久的女生闻言。

信纸上有一股清淡的香气,背景是迎风的柳絮,信纸的右下角是一行印刷的花体字: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陶承柏盯着这一行小字,缓缓吐出从拆信时就无意识憋住的一口气。印着这么一句含蓄表达爱慕的信纸肯定也是女孩子精挑细选的。他坐在床沿上,听着浴室的水声,忽然产生了一种弟弟会被人抢走的危机感。

“哥,给我拿短裤。”郑陆关了水,站在花洒底下一边用毛巾擦身上的水一边扬起头喊陶承柏。半响没有动静。郑陆只好精赤条条地跑出来,哪还有陶承柏的影子,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不但走了,把郑陆的第一封情书也带走了。

☆、28二十八章: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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