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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

孔雀爱吃巧克力,这恐怕是思罕都不知道的事情。

幼年的孔雀也像每个孩子一样,对糖果充满了向往,但那时的他连一颗廉价的香精色素制成的水果糖都吃不起,更遑论这种放在橱窗里的高档货色了。孔雀是在逃到缅甸的赌场后才第一次吃到了这种棕黑色的零食,香甜微苦的味道,在口中慢慢化成丝缎般柔滑的流浆,他几乎是第一口就爱上了这个味道,但这种糖果对于他依然是奢侈的。然而,等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吃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别人口中的缅北之狼,没有人会把这种甜腻的糖果和他联系在一起,矿场的后勤处也不会采购这些,顶多是一些苏打饼干和薯片之类的,沉默内敛的孔雀也不会让人给他去买,虽说每个月也出门一两趟,可他对自己的事情一向不上心,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早就错过了。

唯有燕重明,把他的一点一滴都看到了眼里,记在了心里。

王峰走后的第三天,赵顺杰也被安排回了缅北继续潜伏。

听到这个消息的燕重明差点儿冲进霍刚的办公室,拽着他的领子大喊几声:“我呢!我呢!”

可惜,求才若渴的霍局长暂时没有纵虎归山的打算。

好在,这一次他们的手机都回到了自己身边,夜半无人时,燕重明还可以和孔雀发发信息,聊慰相思之苦。

/老王和小赵都回去了,我应该也快了。/燕重明很厚颜地加了一串么么哒。

/上次秦医生教我做了清炖狮子头,我今天试了一次,成功了。/过了一会儿,孔雀那边发来这样一段话,紧接着又发来一张图片,白瓷大碗里,浮着两个拳头大的肉丸子,下面垫着嫩绿的菜叶,其中一个丸子上面还被咬了一口,牙口相当整齐。

这个大碗燕重明熟悉啊,不就是他平时吃面那个么!上面还有个小缺口,是他洗碗时不小心磕破的。

不约何撩!天理何在!!

这一刻,燕重明恨不得化身信号把自己从手机里传输过去!

燕重明是兵团子女,生长在大西北,但母亲却是个灵秀的江南女子,每年儿子过生日,除了蛋糕,还有两大只炖的鲜嫩弹牙的狮子头。一次,两人吃完酱油拌面窝在沙发里看《舌尖上的中国》的时候,燕重明一脸垂涎地看着屏幕里的美食,念叨着快十年没有吃过了。

“孔雀啊,估计这次生日我也回不了家了,要不你做给我吃吧?”

燕重明记得自己当时这么说了一句,而孔雀的反应是给了他言简意赅的一个滚字。

孔雀为我做饭了!这个认知让燕重明差点儿原地炸成一朵绚烂的烟花。

当天晚上,燕重明就把自己想象成那只被咬了一口的狮子头,狠狠/撸了一发……

第二天,燕重明以一种义无反顾的姿态冲进了霍刚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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