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我了……”
“怎么会……”顾颐摸摸他的头发,像从前一样,半开玩笑地说,“就算我忘记你,也不会忘记上帝之血啊。”
安德烈嗤地笑了出来,不好意思地揉揉眼睛,还是赖在顾颐身上:“我就知道用这个一定能找到你。”
“嗯。”顾颐随口问道,“但你怎么给改了个名字叫永生之血,还说是始祖的血液?把我都搞糊涂了。要不是看见宣传册上提到血雾迷宫,我多半还以为是为了宣传胡编乱造的。”
安德烈眨眨眼睛:“我怕说上帝之血会被人抗议。你知道的,涉及信仰……而且,我想如果说是始祖的血液,那只要是血族,都会多注意一点……我就是想多引起一些人的注意,这样,即使你没有看到展览会的宣传,说不定会从别人那里听到一点……”
顾颐笑了笑:“你想得倒多。”
安德烈认真地说:“现在的年轻人,好像都对吸血鬼啊狼人啊什么的很感兴趣,用这个做宣传,效果很好。”
“这倒也是。”顾颐不得不同意他的说法,小说、影视、漫画、游戏,太多了,以至于异种的很多秘密都不再是秘密。有时候顾颐真怀疑,这些写手画手编剧策划们,里头会不会就有异种。
安德烈为他的想法笑起来:“说不定真的是这样。有一个游戏,里面讲了十三圣器,我看过,跟你告诉我的一模——顾!你怎么了?”
顾颐折腾了这一天,早已经是强弩之末,只是刚才只想着逃离路易,巨大的恐惧把不适都压了下去。现在发现上帝之血的碎片能够掩盖他的行踪,这口气一泄,调动特殊血脉的后续反应就翻了上来。
强烈的饥饿感觉像泼了汽油的火,几乎是瞬间就烧遍了全身。顾颐不得不用后背紧紧抵住车门,试图缓解一下这种无法形容的难耐。胃里空空如也,有一种前心已经贴到后心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在延伸,似乎再过一会儿,连血管也会干瘪。
顾颐觉得自己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一头野兽,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字:吃!
这种极其强烈的饥饿感,在当初他逃出血雾迷宫的时候曾经有过。
那一次,等在血雾迷宫外面的全是好手,梵卓氏族和迈卡维氏族自不必说,就连向来只爱赚钱不爱正面战斗的乔凡尼氏族都来了不少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他只是为了逃跑,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地一场大战。
如果没有该隐给的那滴血,任由他再天才出众,也休想在这么多五代到七代血族的围攻下生还。但是大战之后,越级使用始祖血脉的反噬出现,他饥饿得几乎发狂,不得不开始捕猎。
那是他第一次自己捕猎。
从初拥开始,因为采取了不同寻常的初拥方式,路易为他提供了大量的新鲜血液。做为秘密武器,他一直保持着贵公子的身份,几乎与路易寸步不离,并不需要自己捕猎。
事实上,顾颐并不喜欢捕猎。他当初选择成为血族是为了能永远跟路易在一起,然而在他内心深处,其实并不喜欢把人类当成猎食对象,虽然变成了不死生物,但他觉得自己的心永远都是人类。
并且,身为六代血族,对血液其实已经不再那么渴求,很多高阶血族之所以还饮血,不过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传统,有些人甚至不过是就喜欢那种人为鱼肉我为刀俎的感觉,纯粹是为了捕猎而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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