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啊,当然来!”
曹铭一个高兴,差点儿就把手伸过去拍陈旭的肩膀,“不好意思,我又忘记了,嘿嘿~”
“一会儿我们到超市里要买什么?”
“你想要吃什么?”
“额……巧克力,冰激凌,苹果派,还有布朗尼……”
陈旭安静地听着曹铭念道。
“不过这么多甜食,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两个人一块吃,总能干得掉。”陈旭说。
曹铭把脸别到一边偷笑,和陈旭夜色下的曼哈顿街道并肩而行,没有什么比这般情景更让他心情愉悦。
这是曹铭第一次到陈旭的住所,坐落于42街第九大道的这套公寓空间很大,装潢也简约,但里面的昂贵家具摆设以及各种先进的电器用品无不彰显出该公寓的高格调档次。
曹铭瞪大眼睛好奇地打量屋子里的一切,此时的他还沉浸在难以言喻的兴奋之中。
曹铭默默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他打算跑到天涯情感论坛上发个帖子,连标题他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做:离了婚的初恋邀请我去他家玩,接下来是不是应该发生点什么事情?
但很快曹铭又意识到根本不可能发生什么,陈旭可是有厌男症在身,就算曹铭真有那个胆量下手,到头来还不是被呕吐一身。
该死的厌男症……
陈旭见曹铭站在处盯着手机发呆,以为他是在看时间,便问曹铭:“你是想要早点回去休息么?”
“没有没有,我看看有没有新的短信而已。”曹铭把手机收回口袋中,“对了,有没有更换的拖鞋?”
“不用换,随便就好。”
跟曹铭乱糟糟的狗窝相比,陈旭的住所干净整洁多了,就连喝过的水杯都端端正正地放回杯架上,这让曹铭不禁感慨:“陈旭,你平时工作那么忙,但是内务还是打理得挺像样的嘛。”
陈旭给他递去一罐果汁,笑道:“平时是请清洁阿姨过来帮忙打扫的。”
“哦,这样子。”曹铭接过饮料打开喝了一口,又问他:“这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
“当然是租的。”陈旭说,“毕竟一百五平米的地方,想要买下来的话价格会美到飞起。”
“噗……那你一个人住,干嘛要租这么大的屋子呀?”
“这里之前还没跟前妻离婚的时候,我跟她一块选的,后来她离开纽约了,但屋子的租约还没满,所以就继续住下来了。”陈旭解释道,他从购物袋里拿出刚才在超市买的冰激凌,还有蛋糕等食品放到桌面上,然后打开电视机。
两人坐在沙发前面的地毯上,一边用勺子舀着冰激凌吃,一边看肥皂剧。
陈旭用勺子朝电视屏幕的方向点了点,问曹铭:“没有字幕的话你能完全看的懂不?”
“能懂个百分之七八十吧,主要是很多俚语我没听说过,不认识。”
“那你平时在公司的话,跟同事客户沟通有没有什么问题?”
曹铭舔了舔嘴角,“我觉得还好,因为大家都挺关照我的,不过我老板总是说我的中文口音特别重。”
“口音这玩意儿,练得多就会改变的了,慢慢来就好。”
“嘿,反正我也就呆个半年而已,再过多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不过也很难说,要是哪天我又犯了错误惹老板生气了,有可能提前被赶人,哈哈哈。”
半年……陈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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