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跟下了车。
既然王子也下了车,洁就打算用王子作为掩护,不让跟踪者看到自己,因此自己的脸很靠近王子的脸。
就因为太靠近了,他们所双唇碰上了。
由于洁打算以王子作为自己的掩护,因此当王子的双唇碰上自己的,她也不闪开、回避,不是她不懂得害羞,是她不能。侦探生涯让她理性战胜了感性。
但,这一碰,对王子来说有全然不同的解释。
这一碰,可触动了王子全身的敏感神经,洁的不回避,变相成为鼓励王子真亲吻洁。
洁当时并不真享受与王子的亲吻,知道自己被一堆高手跟踪,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尤其完全不知道对方是谁。
既然为了掩饰自己,不能推开王子,当下洁决定以与王子的激吻来掩护自己。
因此,她和王子就这样激吻至进侦探社。
相信因为这样的装扮让那些不怀好意的跟踪者误以为王子是和一名帅哥在激吻,因此,王子是同志的传闻不胫而走。
说到这里,真的不得不佩服洁的聪明与机智。
她竟然能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知道与王子的一场激吻可以让她摆脱灾难。
的确,她摆脱了,而且摆脱得干干净净。
结果,代罪羔羊是谁?是也在半年前穿过那套衣服的我咯。
那天一上车,看他们又抱又吻的,无视于我的存在,就知道他们不是第一次接吻,隐隐感觉到洁一定有什么隐瞒我。
还有,现在我终于明白,当时司机为什么要闪到这么远去抽烟,原来他之前见识过这么让人神经紧绷的场面。
只有我笨笨的跟进车里。
除了聪明急智,能完成这么坚难的任务,的确须要一点技巧和本事。
至少我就不可能完成这么高难度的动作。
由于大叔留下的的侦探社是古老英式的建筑物,从停车的地方到办公室大门有一大段的距离,要经过摆了一些观赏植物的长廊。
因此,要全程激吻从停车场到办公室不是件容易的事。
经验告诉洁,王子应该不知道自己被跟踪。洁刚认识王子,知道他位高权重,知所进退的洁当然没胆唆摆王子。
因此,他们不可能是咬着舌头从停车场直冲到办公室。
这么不浪漫!
那时,洁同时要应付几件事:王子的陶醉,跟踪者的动向,所戴的帽子不掉下来。
我问洁,那她和王子激吻时,不就要像宝莱坞电影那样,要转几个圈才能进到办公室?
洁说没错,不只要转几个圈,偶尔还要靠在柱子旁,偷偷整理一下帽子和衣服。
洁曾经告诉我她年轻时因查案,曾潜入黑市珠宝偷渡集团,学会怎样用口腔偷渡钻石。他们要学会口里含着几颗钻石,依然能很自然的讲话,然后在机场吻别时将钻石传入对方口中,这样偷渡钻石绝对能掩人耳目。
洁说,由于那年轻时的经历,导致她吻功很好。
现在,我相信了,这么远的距离,在要兼顾这么多事情的情况下,还可以引诱王子跟她激吻这么久,至到进办公室,没有一定的功力是办不到的。
只是我很好奇的是,她已激发王子原始的欲望,进到办公室,她怎么收拾残局?再怎么看,王子都是血气方刚的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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