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觉得摩擦可以生热?
咳,未免尴尬,在洗漱完之后,奥古斯特就打着看夜景的名义,去了休息厅外面。
“啊,下雪了。”
圣诞节没能如约而至的漫天大雪,在迟到了几天后终于纷扬而至。伴随着一阵马蹄声,狩猎归来的贵族们成群结队的回来了。醒目的猩红色骑装、紧身马裤配齐膝长靴,在猎犬与仆从的簇拥下,满载而归的众人由远及近的出现在了奥古斯特的视野。
马队最前面是地位最尊贵的国王;猎物最多的是年仅七岁的伊丽莎白小姐;最反常的是与红玫瑰男伴你侬我侬的玛丽小姐……但奥古斯特却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拉斐尔。
头戴黑色毡帽,踏马而来,风吹起他绣着银边的披风,如神话里的凛冬神祗,高贵又不可侵犯。
第27章
不管是何种活动,最重要的存在意义,最后总能被奥古斯特归类为吃。猎鹿之行也是一样的,篝火烧烤,油滋滋、香喷喷的全鹿宴才是最令人期待的。
鹿肉的味道还是不错的,肉质鲜嫩,口感极佳,有点类似于牛肉,多汁味美。用罗素书里的话来说就是:“与热乎乎的牛奶麦粥一起食用,将它呈献给陛下,是令人愉悦的享受”。再夸张一点的说法就是:“这是属于上帝的美味佳肴,是伟人的食物。”
奥古斯特是没尝出来那么多感触啦,他只是单纯觉得烤成金黄色的油酥皮不错。
谢天谢地这一次的宴会不再是有关奥古斯特,公爵阁下只需要表现的说过得去就行,贵族那一套繁琐的礼仪就交给他叔父理查二世来装逼吧。
鹿肉作为一种高级红肉,在狩猎后的宴会上具有一种等级划分大于吃肉本身的仪式性。仿佛每个参与其中的贵族都生而知之的明白自己属于哪个等级、切割鹿肉时该遵循何种角度顺序以及不同的人会得到不同的哪一部分的肉。
奥古斯特可以负责任的说,他就不知道。
为奥古斯特上菜的贴身男仆对奥古斯特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看来奥古斯特需要学习的课程又要加上一项了。
……在中世纪想装个逼都不容易。如果有幸能回到现代,再看到哪个种马小说里,说从未接受过礼仪教育的主角,却能表现出令仍惊叹的贵族仪态时,他一定糊那本书一脸!中世纪的装逼,并不只在言行举止,他们蛇精病连什么人吃什么部分的肉都有严格的制度,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你来蒙一个我看看!
要不是奥古斯特是个小孩子,又有人所共知的那傻乎乎的七年,以及拉斐尔坐在他身边似笑非笑的威胁眼神,奥古斯特早不知道要被群嘲到什么份儿上了。
心好累。
咳,从别人的八卦里,奥古斯特顺便明白了一件事,他之前遇到的鹿之所以都那么一脉相承的傻,不是因为幕后团队准备的不走心,而是太走心。
为了狩猎能力不同的贵族们都能体会到不虚此行的乐趣,鹿园管事将鹿和其他猎物按照品种、温驯程度等人为的分了好几个等级,圈养在不同的区域。鹿园管事事先已经和贵族的骑士们沟通过了,什么样的水平去应付什么样的区域狩猎,这样大家都满意,还安全。
奥古斯特结合多方信息,默默给自己今天遇到的情况评了个级……大概和三岁的包子王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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