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喜欢韦小宝才是,三妻四妾,享尽齐人之福。”
“这二人有什么不同?不都是花心大萝卜?”
程溪进屋,没穿孟平川特意给她买的新拖鞋,偏要往他脚上一踩,“你明明知道的,还偏要问我。”
韦小宝是浪子,而楚留香不是。
他这一生,知己为红颜,友敌倾城,与“神蛛凌空,银丝渡虚”的黑蜘蛛齐名,轻功盖世,应了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香帅”好名头。
但程溪不觉。
在她心里,孟平川同楚留香一般,是进退有度、儒雅风流,纵是偷盗,也是盗亦有道,游侠一般的男人。
放中世纪看,应当是骑马守卫城堡的骑士,手执佩剑,腰别一支郁金香。
阿喀琉斯带领希腊联合远征军进攻以帕里斯及赫克托耳为首的特洛伊军,木马计上演,攻城略地,旷日持久。
只有这样的骑士岿然不动,他有他的国破与情灭。
以无情句读情深。
程溪站在原地不动。
“……我就要穿你的。”
孟平川怕她脚着凉,俯下身拿过新拖鞋,想给她穿好。程溪两只□□换着跳起来,让孟平川无可奈何,最后只好一把将她打横抱起。
“再胡闹收拾你了。”
程溪笑的清甜,搂紧他的脖子,把脸埋进孟平川的颈间。
她声音很低,像是执拗的偏要为孟平川作证——他绝非花心之人。
“孟平川,我不要做这个世界上最喜欢你的人,甚至不是舍命陪你战死沙场的那个人。”她顿了一下,“而是那个最懂你的人。”
只要你一个眼神,我就能确定,那是爱情的模样。
“囡囡……”
孟平川把她抱到窗台上,动情地吻着她,忘乎所以的想到古龙先生的另一句话,他忘了大部分的情节,却被这句戳直了脊梁骨。
一个人的内心如果充满着自卑,那他往往会成为一个最骄傲的人。
飘零已久,他曾以为他只是平凡无奇的山野渔夫,去没想到程溪这个傻丫头竟拿他和楚留香作比,何其有幸能遇到这样一个人。
既是红颜,也是知己。
孟平川褪去程溪的睡衣,看了下床头的闹钟,早就坏了的,趁机释放心底的猛兽,任凭时间无声无息的流逝,他只顾眼前的雪白赤/裸。
程溪被他翻了个身,整个人软作一团,禁不住肌肤被撩拨的敏感。
“……孟平川。”她情不自禁地叫他,“轻点儿。”
“嗯……”
孟平川从没以这样的姿势跟程溪纠缠在一起过,今晚她有些感性,在他还没发力挤进去时,程溪已经默默哭出声。
“不哭了。”
孟平川柔声哄她,硬生生忍下自己呼之欲出的欲/望,拿手一下一下从程溪的脖子抚摸到尾骨,声音暗哑:“痛就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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