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自责的。
朝阳大哥中毒被留在明扬山庄悉心照顾,洛语也因为朝阳大哥的缘故留在那里,他明明是那么得不喜欢明扬山庄……
也难怪啊……洛语是喜欢朝阳大哥的,当然会为了他不顾一切地留在那里照顾他啦。
等等,让她想一想,洛语留在了明扬山庄是因为他喜欢朝阳大哥,那么叶修跟着她走不也就是因为……某个特别的答案正呼之欲出,就在这时,帘子被一只白净的小手撩开了:“小姐,到了。”
怀里的娃娃张开了又短又有肉的双臂,挣扎着要往外面跑,许栩几乎是被他拖着出去的。
“娃娃一定是饿了呢。”小玫笑道,却换来了许栩的一记虎视眈眈。
“……”小玫自认为没有惹到自家小姐,为何小姐要这般瞪着她?
大概是无理取闹来着,要知道,她家小姐最拿手的就是这个了。
幸好小姐没有时间盯她这么久,因为娃娃一直扑腾着要往客栈里面走,大概是闻到了食物的香味才会如此激动的吧?小玫谢天谢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娃娃算是救了她一命了。
赶到城镇里的时候约莫是傍晚,按理来说客栈里的人应该有很多,没有人满为患的地步也应该是门庭若市才对,这家客栈显然寥寥无几,显得甚是萧条。
“小玫,不是让你找这镇上最好的客栈吗?怎么找了这么一家?”许栩埋怨道。
小玫委屈地回答道:“小姐,我问过这镇上的人哪家客栈最好,他们给我指的就是这一家。”
“胡说八道,最好的客栈怎么会这么萧条!”许栩斥道,要叫她相信眼前这人烟罕至门槛边长了蜘蛛网气氛低迷地像死了人一样的客栈是最好的客栈……简直是比她怀孕都难!
“我们这里,就是镇上最好的客栈。”
苍劲有力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打断了许栩的疑思,眼前皑皑白雪一般的瀑布长须,昭示着主人经历过的岁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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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星期更的。。。。。。。。。。。不勤快我表示很。。。。。。。。。。。希望大家可以谅解。。。。。。。。。周末尽量多更吧。。。。。。。。作为勤受的亲妈实在太不给力了。。。。。。。呜呜呜呜呜
[27七十五、吃面不如吃人]
师父说过,胡须的长度象征着这个人的年龄,同时也说明了站在你面前的这个人是多么的伟大,伟大到他连胡须都不愿意打理,这样的人怎能不称之为……懒呢?
所以许栩最喜欢玩的就是师父的白飘飘的长长的胡须,打从娘胎出来,她还没见过比师父长了更长胡须的人呢。
眼前这位老爷爷的胡须都拖到了脚踝,许栩想,如果要评选出江湖第一长胡子老头,估计就非他莫属了吧?
说实话,她现在有种想冲上去摸-摸那把胡子的冲动。
许栩是个想到什么做什么的人,于是她真的走到了老爷爷的面前,然后正准备伸出她的魔爪……
一只小手抢先一步超过她,一把抓住了那厚厚的白胡子,许栩一看,嘿,不是坐在她左手臂上的娃娃么,只见他用肥嘟嘟的小手扯住老爷爷的胡子,死命地往下拉,边拉还边笑,笑得咯咯响。
许栩不开心,用特意腾出来的那只手戳-了-戳-娃娃小胖子的屁股,想说喂,这是我先看中的,别抢我的东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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