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锻炼身体,他只是“处心积虑”地想了一个下班后也黏着沈寻的理由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发现对自己来讲,沈寻似乎与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想接近沈寻,看到沈寻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沈寻笑的时候很帅,不笑也很帅。
沈寻认真思索案子的样子很好看,平时插科打诨也不赖。
他喜欢看着沈寻,尤其是忙案子忙得特别累的时候。
似乎只要正大光明地看上一眼,疲惫就会尽数消失。
就像被奶了一口似的。
在部队时也有关系很好的兄弟,“那件事”发生前,他可以拍着胸脯说喜欢队上的每个人。
但对沈寻的喜欢不太一样。
若非要形容,沈寻在他心里有点像在福利院里喜欢过的一个小姑娘。
那年他14岁,小姑娘才8岁,漂亮得很,成天跟在他身后喊“乐乐哥哥”。
快乐的乐。
他几乎将自己能搞到手的所有零食都给小姑娘了——尽管福利院一年到头也发不了几回零食,小姑娘嘟着嘴亲他,说“乐乐哥哥,长大之后我嫁给你吧”。
他开心得觉都睡不着。
可是,他的小姑娘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被好人家领养走时,小姑娘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俩的“婚约”,满脸喜气地对他挥手,喊道:“乐乐哥哥,我走啦!再见!”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那漂亮的小姑娘。
而如今在沈寻身上,他竟然再次察觉到了“喜欢”的心情。
沈寻第一次清早跑来给他送蜂蜜水时,他欢喜了一天,晚上回宿舍后书也不想看了,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满脑子都是沈寻温柔的笑。
他无法抑制地想,沈寻现在在干什么呢?一个人待在家里,还是和朋友在外面玩?
一想到沈寻可能被一群朋友围着,他就有些不舒服。
“晚上一起锻炼”的念头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第二天,他偷偷摸摸跑去沈寻家附近,靠着手机导航挨个找健身房,哪想合适的健身房没找到,设施齐备的运动场却发现了一个。
“锻炼身体”这理由挺好的,他绕着运动场转了一圈,忍不住埋头傻笑一声。
沈寻没想到乐然会提出一起锻炼的建议,当即愣了一下,片刻后十分干脆地答道:“好啊,我晚上没事,正好练练体能。”
身为观察力十分敏锐的刑警,他几乎能确定,乐然对他是有好感的。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急于表白,而是计划着将这好感再酿上几分。
感情的事急不得,何况凡事都有个万一。
万一乐然的好感是清清白白的友情呢?
从这天起,两人开始相约跑步。
各怀心思得倒也相得益彰。
乐然是特种兵的底子,在部队上跑10公里负重越野就跟日常吃饭似的,如今在平坦的塑胶跑道上轻装上阵,脚上就像长了翅膀,走路带风,跑步刮风。
沈寻科班出身,念大学那会儿也是按军队的标准要求自己,但毕业这么多年,他当的是刑警又不是特警,体能早退步了,别说10公里,5公里都难以跟上乐然的速度。
好在乐然倒也没拼了命地跑,他什么速度,乐然就什么速度,甚至有时会故意落在他后面,再得意洋洋地一阵风冲过,又停在前方转身对他笑,偶尔喊一句“沈队跟上”,大部分时候却是笑而不语。
特别得瑟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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