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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衷窥人隐私辛秘,一天到晚只想搞个大新闻。商人心态可以理解,但作为我,若积极阅读,便似成了同谋。可如果视而不见,假装报道一事全不存在,又颇多置若罔闻的意思,难道只能同甘,不能共苦?我想替她分忧。

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理由。

此次与程芦雪出行回来,我发现我对程芦雪的了解是那么少。

我想更多的了解她。但直接去问程芦雪一些事情,怕是又要勾起往事,徒然让她伤心,给她添堵。

我便即想,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毕竟商界名流,那些报道也许只是泛泛而谈,毫无实质性内容,不过博取眼球,狂蹭热度,骗取些个点击罢了。

一个晚上,我破天荒没有铺展宣面,提笔细功,而是坐在电脑前,屏息凝神,最后像做出一个重大决定般,在浏览器中再次输入程芦雪和华奥的名字。

那天我盯着屏幕怔忡看到深夜,一颗心竟随夜半时分的指针“滴答”,“滴答”……愈来愈瘆得发慌。

我觉得关于华奥绑架案的一篇篇报道,着实诡异了。

且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商界头衔,令人咋舌的纳税总数,居然绑架者何时寄上勒索信件,信件用的几号字体,何时打的联络电话,电话里说的哪几句话,全部如数家珍,一一奉上,读来叫人历历在目,如临现场。

我掐着手指,仔细回忆我与程芦雪第一次相遇的那天。

那天,她来警局认尸。

我一手揉着太阳穴,一手在日历上寻找。

那也是我入职报到的第一天。

“六月十六日,雨。”随手捉来一张白纸,我咬着笔盖,急急写下,口中念念。

再次扫读屏幕,情形更加不可思议。

所有针对“华奥案”的细节写实报道,竟大都发表于“六月十六日”这个日期之前很久?!

我热血冲头,定下心来,一篇一篇细读。

读了也不知几百上千页,如此又有了一个奇怪的发现。

大部分报道,内容雷同,句式相仿,信息丢三落四。仿佛优秀学生的作文,你抄一句,他抄一句,抄得支离破碎,敷衍了事。

我便循搜索记录一直向最早的时间往下读,终于读到一篇颇为冗长的特稿。

这是本市《商业周刊》五月十九日发表的署名文章,《商业周刊》自己的官网上竟然无法查到原文。

我看到的版本,转载在一个弹出广告满屏的小小资讯网站上,网页花里胡骚,内容五花八门、三教九流,更不便赘述。

全文连个标题也没,恐怕网站抓取器运作到这里出了什么问题?

抬头三行反复出现《商业周刊》的大名各三遍。

重要的事情,要讲九遍了。

鉴于页面长度,我迫不及待,一目十行往下吞读。

果然,这篇才是原稿,是一切稿件的源头。

而其他平台媒介,绝非敷衍了事地抄袭复制,而是刻意把极其敏感的信息隐去。半掩琵芭半遮面,如此达到巧分一杯羹,又不负法律责任的目的。

只因这些敏感内容,怕是要叫撰稿人坐牢。

比如文中写道一个细节。

绑匪第一次同人质妻子程芦雪通话,使用的是华奥的手机。

电话接通仅短短四秒。

是一个男人。

男人问:“钱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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