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歧路转了下眼睛,拍了拍涤非的手,安慰道:“没事儿啊,甭急,我先去给你拿钱,咱们一起去看看情况,再打算。”
涤非哭丧着脸,“这帮不争气的,乐队才刚刚出头啊……”
“——还想着乐队呢?”
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外加一个他们无比熟悉的嗓音。
邹队长穿着一身飒爽的警服,后面跟着几个警察,笑了笑,做了个饭店门口服务员“欢迎光临”的姿势:“请吧——”
叶歧路、易云舒、涤非三个人面面相觑。
1991年的7月6日。
九十年代——这个人文和时代开始变迁,物欲横流的社会,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契机马上就来了。
周五很忙,又不想再拖了,所以就上来更了,不肥,也不瘦,大家将就一下,周末来了,我会进入前两天有空就码字的状态的~
今天看评论区,有点一脸懵逼_(:з」∠)_
我就简单说几句哈~~~
其实小说里的人物,爱情观和表现都是根据人物性格来的,像有读者提到了隔壁文,说是受死缠烂打来的爱,攻对受表现的像个性冷淡_(:з」∠)_
这种时候就要多方面的去看。因为攻本来就是个性冷淡,他是真的不喜欢XO,而这样的攻,他愿意为了饥♂渴的受日日夜夜的床上苦战,这不真是深爱的体现吗?如果他原本是个精虫上脑的人物,那么他对受像个性冷淡,那这个问题就有点大。而受死缠烂打,也是因为什么锅配什么盖,如果受不死缠烂打,攻不会爱受,也不会爱任何人(他冷淡),但问题就在这里,并不是所有人死缠烂打他都会动心的,原文里攻也说过,只有受才可以。
而本文还没写到后面,所以先不剧透了。
来说说我的萌点。作为一个攻文作者,我写的文必然都是我的萌点。我是真的觉得“先爱者为受”“深爱者为受”,这和攻控or受控的萌点无关,是因为爱情观——我从来不写天生0号,受都是遇到攻之前没做过受的,在我看来,本身“做受”这件事就是宠他和爱他的一种表现,真的深爱的话怎么忍心爱人受一点委屈呢?因为我那么爱你,所以不愿意逼迫你做你不喜欢的事,因为我那么爱你,所以不想看到你被插的时候疼得皱眉的样子。“攻”和“受”没有什么直观的定义,也不是说,什么什么属性就必须是攻,什么什么属性就必须是受,本来攻受就只是床上的一个位置而已,真正重要的是他们互相宠爱。
还有关于本文京味儿的问题,是的,因为看到了一些南方读者的意见,他们确实读起来很困难,不然看个文总是百度也有点心累_(:з」∠)_所以我就少了一点土话,反正也不影响正文。在不影响文章内容的前提下,我还是很愿意听读者的一些无伤大雅的意见的,毕竟人与人之间就是需要交流,写文也是一样,作者和读者用文章交流,最重要的是开心~
第40章
涤非被带走了。
一向铁面无私的邹队长,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次的事件上,突然充满了人情味儿。
大概是两年前他就因为易云舒的事情来过这间大院儿的缘故吧——院子里住的除了老人就是女人和孩子。
现在孩子出事儿了,在没弄清楚真相之前,最好不要惊动老人和女人。
邹队长临走之前还指着叶歧路和易云舒,狠狠地说:“你们两个,甭给我出幺蛾子,都老实点儿!”
叶歧路和易云舒对视了一眼。
等到他们走远了,叶歧路问道:“现在怎么办?”
易云舒叹了口气,“我跟涤非他们乐队不熟啊,不是太清楚那两个人只是自己玩儿还是说有贩丨毒、容留过他人吸丨毒或者其他的罪行。如果只是自己玩儿倒也不至于太惨,就像涤非说的,交点钱,扣押个几天,瘾大的话再丢个戒毒所,一切都好办。”
叶歧路想了想,轻声说,“要是他们真有那些行为,就……”
“就是刑事犯罪!”还没等叶歧路说完,易云舒就抢过了话茬儿,“那是要判刑的!”
“不行,不能让大非一个人,我得去。”叶歧路说完,转头就往家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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