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我即便是成了植物人,都没有怀疑过他们,依旧对元凯抱着一颗赤诚心。
结果呢
呵呵,被元凯毁了容,被陈语凤亲手了结在了病床上。
冷笑了一声,我起身下地,从床底下拖出一个箱子,从里面搜出一个装过饼干的方盒子。
里面装着十万块,是我辍学这三年缩衣节食攒的结婚钱。
看着手里有零有整,破破烂烂的一堆钱,想起那时候我存钱时的小心翼翼与满心期待,我眯了眯眼睛,苦涩地勾起了唇角。
陈语凤说的对,前世我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奋斗了一辈子,赚的钱都不够她一个包的价钱。
她有钱,我没钱,所以她弄死我和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前世的一幕幕都告诉我一个道理,没钱,你就只有挨欺负的份儿,一辈子都被人踩在脚底下,抬不起头来。
不甘心,我不甘心!
老天有眼,让我重活一世,这一次,我绝不能再被人踩在脚下。
我也要做有钱人,把陈语凤的脸狠狠踩在脚底下!狠狠的折磨那对狗男女!
从钱里抽出一千块,我打开房门甩在房东怀里,“三个月房租,剩下的钱买点洁厕灵,好好洗洗你的嘴!”
房东接过钱,诧异的看着我,低头数了数,原本愤怒的嘴脸立马换上了笑脸。
不过是多给了她四百块钱罢了,变脸比翻书都快。
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吧,果然好,人性如此,金钱至上。
冬天的北城有点冷,华灯初上,还没有改建的步行街上行人很少。
步行街是北城原来的红灯区,街上开着很多发廊,巷子里还有几个歌厅和溜冰场,治安很差,遍地是卖小吃的小推车,地面坑坑洼洼,散发着地沟油的恶臭。
我坐在街边的大排档里,一边狼吞虎咽的往嘴里扒拉面条,一边斜着眼珠子往不远处的小巷口看。
白天我把零七零八的兼职都辞了,一直坐着这里,只为了等一个男人霍致远。
前世我第一次见到霍致远的时候就是在这天,那时候的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劣质西装,一个人跟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在小巷子里打架,打的头破血流。
那时候我打完工在这里吃面,亲眼看到他寡不敌众,被鲜血淋漓的扔进了垃圾桶。
前世我毕竟年纪胆子不敢惹事,看完热闹就走了,也没有去管他的死活。
后来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北城响当当的人物。
餐饮娱乐行业的龙头老大百胜集团的创始人。
我曾一度为了这件事情感到可惜,遗憾自己当时没有帮他一把,如今有幸重生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自然要抓住这个机会,给自己找个好的合作伙伴。
只要能够跟霍致远攀上关系,让他欠我一份恩情,我就有机会跟着他发财。
“都他妈是饭桶,这么多人连个毛头小子都抓不住!”
“给老子追!逮住丫的往死里揍!”
熟悉的咒骂声从大排档外面响起,伴随着一群脚步声,我连忙朝着小巷子的方向看去。
果然,一个穿着劣质西装的男人正往里面跑。
那个巷子是一个死胡同,他的判断出了错误,被前后夹击,逼入了绝境。
三下两下把碗里的面条吃完,我握紧手机,赶紧跟了上去。
不论是哪个年代,大家都畏惧恶势力,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一个人愿意惹事情,冷漠无情,避如瘟神。
“妈的,老子看你往哪儿跑!”
“把张德辉的东西交出来,再跪下给爷爷们每个人磕三个头,老子就放了你。”
为首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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