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的都是屁话,让你呼风唤雨过上好日子的,果然要靠人格魅力。
我的身边总是围着很多人,喜欢拉我去逛校园,喜欢我在操场上打球,喜欢我说话,喜欢我写字,喜欢我唱歌,连去厕所都要拉我一起去。
可是我喜欢一个人逛校园,安安静静的走上一圈又一圈,走到双腿麻木,疲累不堪。
喜欢一个人抱着篮球,站在空无一人的操场,透过篮框仰望被圈起的天空,久久伫立不动。
不喜欢说话,喜欢写字,不喜欢唱歌,想一个人去洗手间。
因为我觉得,相处再好,人和人终究是不等的,这世界只有自己才是最持久的热情,所以我尽量多给自己自处的时间。
所以我本有的性格,估计没好日子可过。
但祈不是个省油的灯,那是真的性格强到无人超越,就快成了世界未解之谜。
整个学校的男孩子都喜欢围着他,对他的话惟命是从,俨然一副校园大哥高高在上的姿态。
加上他长得不错,女孩子看到他也是一副含羞带怯的模样。
那个时候只有我知道这个恶劣的男生不能接近,但是作为女生中的翘楚,有些事情还是难以避免,加上那家伙跟我有仇,麻烦总是要找的。
当时学校里还有一个风云人物,是年级成绩最好的女生,叫常营,家里有钱,人也漂亮,所以公主病不轻。
可惜,她千好万好,就是得了“玻璃体混浊”还怎么也治不好,偏偏看上了祈,于是祈总会利用她找我麻烦。
女生都是这样,没性格的成不了一个圈里的老大,就会找一个看顺眼的去跟风。
我不够温柔、不够漂亮、不够有钱、人还吊;
常营够聪明、够有钱、够气质、人又美。
看不顺眼我的,自然也有嫉妒她的。
于是,两大帮派莫名其妙诞生了!
围在校园角落斗殴的,厕所门上刻画的脏话,公告栏里张贴的诽谤,走着走着从楼上泼下来的脏水,在空无一人的操场被诡异的石头丢……
风头出大了,被人恨慢慢也习以为常了,况且我也没什么好怕她们的,一群无知的小丫头片子而已。
古人曰:擒贼先擒王。
看姑奶奶怎么整治你!
我套着塑料袋爬树抓虫子,本地人都叫它“杨辣子”。
这东西是常伏在白杨树上的一种毛毛虫,色彩鲜艳,但越是漂亮的东西越让人糟心。
这玩意儿全身都是毒,倒霉的树下走着遇到风刮掉的,从头顶一路滚下去,整个背就废了,那又疼又痒,让你酸爽一整天都不带中场休息的。
我从来不懂心慈手软,况且对敌人,恨不能秒她一百遍。
我把“杨辣子”放在火上烤得外焦里嫩、十里飘香,剁碎了抹在她最爱吃的果酱面包里,用祈的名义送给她。
站在楼道里,我俯视她一脸欢欣雀跃吃得甜甜美美,然后捂着肚子,捂着嘴巴,捂着摸不到的食道,淑女一枚滚在地上,嚎得像是将人生三大悲生生体验了一把似的。
我们的战斗,自然不会因为这么一件事就偃旗息鼓。
抓死老鼠往她书包里塞,挖蚯蚓往她衣兜里揣,趁体育课偷她的外套,把蚂蝗缝进她衣服的里衬,让她看也看不见,抓也抓不到,只能哭着喊着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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