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上算真诚的眼神,我回答他:“已经物是人非了。”
“我们可以变回去。”
“回到三年前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我从没觉得那多有趣。”
三年前还是现在,我不喜欢他的事实,就这么简单的摆在我们面前。
他看向片场的祈,不至于愚蠢的质问我为什么,毕竟刚刚祈吻我的时候,他就在不远处看着。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说:“不用拖泥带水,正如你所见,我现在是属于他的。”
他笑了笑,有些寓意不明:“青梅竹马什么的,最可笑了!”
是的,青梅竹马的桥段,总是那么老套,可是没办法,我也陷在这种情感中。
“他争不过我。”王义说:“三年前,他说我不该吻你惹你厌恶,可我却比他先得到你。”
当初我被王义突来的吻气走了之后,不知道他和祈之间有过对话,以至于不明白王义此刻的自信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说:“不去努力争取,一直默默呆看,没有任何意义。”
他用自己所以为的看法去评价祈,却根本不懂祈。
祈算是这个世上最接近我的人,虽不能做到知根知底,但起码比王义有资格指责我的所做作为。
他指责过,各种莫名其妙甚至乱七八糟的事,他都参与进来对我大呼小叫过,但是王义却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让我去迁就他,包括我被他看中这种事。
默默呆看怎么会没有意义?起码站在我面前,说出的任何一个词都能与我搭上边,然后总有几句话,听在我耳里,比别人说的有底气。
我不想为此争辩什么,因为没有必要。
那一年,他自认为赏赐一样的吻了我,强加在我身上所谓的柔情,只让我一味的恶心想吐,但祈张开双臂从背后拥抱我的举动,才是真正让我安心的温度,所以我默许他占有了我。
就算再来十次,我也会说,他争不过祈。
我望着脚面,伸手脱下一只高跟鞋递给他说:“如果你能在这学校找到另一只,你就会知道我的答案。”
他挑挑眉,似乎对这种游戏很感兴趣,没有阻止我离去。
是的,这是灰姑娘的故事。
我已经把这个故事画上了句号,我也希望对方能明白,一切都已经不能挽回。
拎着另一只鞋子,我赤脚走到池边,扬手将它扔进了水里。
碧绿的巨大荷叶将它掩藏的很好,乌黑的淤泥会将它埋葬,它的离去只会是入水前溅起的水花和荡漾的涟漪,总会消失得不留痕迹。
如今,认出了灰姑娘,却找不到鞋子的王子,终将不能圆满。
这是我给他的答案。
带了点坏心眼的,维护了祈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祈见我回来,本来龇牙咧嘴要打招呼,见我赤着脚,急忙跑过来笑我:“我说丫头,遇到老同学这么激动,连鞋子都跑丢了?”然后脱下自己的鞋愣是给我套上,说女人的脚是健康的根,必须爱护。
同事见他蹲下来帮我穿鞋,纷纷吹口哨起哄。
“兄弟收敛点啊!大白天秀恩爱不怕遭天谴啊!”
“找着媳妇可把你嘚瑟坏了!哥们几个还单着呢,心里可是一直堵着一口气啊!”
“要不咱哥几个找嫂子商量商量,扣他零花钱挫挫他气势,好让咱们逮着机会埋汰他一次!”
祈笑骂着扑过去,跟他们疯成一团。
祈的鞋很大,暖暖的透进了我的体温,明明是个炎夏,却让我感到万分的舒适。
他似乎变得开朗了许多,明明以前总是故作姿态,而变得扭曲和硬邦邦的怪表情。
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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