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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的高冷小受

作者:于耳

【文案】

因为看到哥哥的日记,从而爱上那个被哥哥在日记页页提及了十五年的人。

胸膛在跳动的心脏里,有多少关于他们的念念不忘……

【我只在乎一个人,五年,十年,十五年,五十年……】

小孩儿:“妈妈,那两个大哥哥牵手唉~”

陆珩:“小朋友,说实话是好孩子,但是让那位大哥哥脸红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这样还怎么让那大哥哥给我牵手啊?来,哥哥给你钱去买糖吃,跑开些~”

【一段温柔+死缠烂打的攻和高冷+弱弱受的故事。申明哈,这是暖文!暖文!】本文又名《十五年日记》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阴差阳错破镜重圆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谢依然,陆珩,陆玦┃配角:季北,林菲,明辰,hannah┃其它:

☆、我的高冷小受

说起谢依然和陆珩的故事,很长,长达十五年,如果一定要追根源底,也许是十八年。

秋日悄至,清晨的阳光里带着清冽,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叶间黄绿夹杂,带着夏季刚过去不久的生命,与秋天乍至不久的枯落。

A市是一个没有秋天的城市,夏天不过多久便会进入冬冷季节,行人多数穿上了中薄的毛衣和长裤,有的已经早早穿上呢子外套,行色匆匆。

尽管现在还是秋天,但秋霜悄然,覆盖上泊了一夜的车辆和马路两旁的常青绿化带,晨曦清冷,阳光于落在马路上的每一片梧桐叶上,闪烁熠熠亮光。

A市的生活节奏比较快,即使现在是周末,人们都是纷忙的。

谢依然坐在马路旁的德克士里,靠近落地窗边的位置,看着早上的行人匆匆,用勺子舀了一口粥,静静的送进嘴里。

第一回来这家德克士,还是陆珩带他来的,陆珩很喜欢吃这里的炸鸡和汉堡,谢依然并不喜欢这些食品,也不喜欢把早餐放在这种快餐店里来解决,每次来,也都只是一成不变的点那几样粥品汤品之类的。

以前若不是总有陆珩拖着来,他都不会来。却也没想到,现在陆珩不在了,他也会自己常常来,每天都会来这里吃早餐,只是依旧是一成不变的紫菜粥之类。

今天是星期天,学校不用去。吃完早饭,谢依然拿起身边的几本书,要给季北送过去。

出店门时,手机响了,接听后,季北清朗的笑声在那头响起:“老师,我今天不在家,老家临时有些事,我刚刚和学校请了假......你不会已经在路上了吧?如果你已经来了也没关系,走的时候我把钥匙放在门垫下了,你可以开门进去哦!”

这家德克士离谢依然住的小区外只有不到十步,只算是刚出门,不算是在路上。

“我在家门口的德克士,你如果不在家,那我改天再送过去吧。”谢依然直接道。

电话那头的季北又笑道,只是有些撒娇的意思:“哎呀老师,您还是来一趟吧,我为了让你好进门,把钥匙都放门外了,多不安全呀,你就是不来送书也要来把我家那钥匙拿走吧,回头我再去你那儿拿。我星期三晚上回A市,到时候去你那儿,记得给我留饭哦~就这么定了!”

谢依然无奈,半天后,说一句:“你记得下次不要再把钥匙随便放外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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