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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的时候,我发现我喜欢男人。这个发现不但没让我害怕,反而让我觉得刺激,这种有悖常理的事,让我觉得日子也没有太无趣。十几岁的孩子总是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好奇心的,那个时候乐此不疲地沉迷于这种与同性间的危险游戏。出入各种酒吧,纠缠于各种男人之间。

没过多久,这种日子我厌倦了。开始想要找个顺眼的老实的恋爱,那种人们口中缠绵的爱情我还不曾体会过。这样想我便开始留意身边的同类有没有喜欢的。我虽然喜欢同性,但却不喜欢屈居人下,喜欢的类型也大多是皮肤白净,又阳光开朗的少年。这样的人这么多年或多或少也遇到过,在一起的时候也算舒服,但那种让人夜不能寐茶饭不思的感觉我却从未有过。恋人对我也变得可有可无,又是甚至只是为了单纯的生理发泄才开始一段恋情。

记得有一任情人在分手前问我:“邵凡希,你的心呢?”我的心,谁知道呢,也许被我落在上辈子了吧。他看着我的眼说:“也许,等你尝到求而不得的滋味时就找到了。”

求而不得?这种感觉确实没有感觉到。

很快地,像是诅咒般我遇到了困扰了我多年的,求而不得。

遇到文兴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我对学校的生活也感到无聊,经常夜不归宿,甚至是嗑药。那天晚上我嗑high了,迷迷糊糊地回到学校,碰巧碰到了辅导员,脑子虽然迷糊,但也知道这事儿被学校发现有事麻烦一件,索性随手拉着一个路过的学生,让他帮忙应付一下。辅导员问起我告诉他旁边这个是新学弟,刚出吃饭多喝了点。我是说出来了,就怕那个学生不懂事拆我台,我正想给他眼神示意一下,就感觉一双手扶着我的肩,温润的声音在耳边说着:“老师,学长今天也是高兴,所以就喝多点,他醒了我会说他的。”

辅导员看再纠缠也没什么意思就也没说什么走了。顿时我就松了口,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对小学弟说:“学弟,这次真的谢谢你了。”

“没什么学长。”他抬抬眼睛,笑的暖洋洋地跟我说,“下次可不要再和这么多了,对身体不好。”

我脑子已经有些清醒了,但还是觉得那个笑容让我心头一荡。我看着面前这个男生,白白净净,带着黑框眼睛,一身书卷气,嘴角带着笑容。正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自觉地想要亲近,就开口问:“学弟啊,你把手机号给我,改天请你吃饭。”

“不用了,谢谢学长。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就冲我摆摆手走了。

我捂着胸口,为这种陌生的雀跃感觉得意外。虽然这个男生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我隐约觉得他吸引我的是其他的东西。

一旦认准我想要的,我自然会不遗余力的去争取,虽然知道,他不是同类,但这种尝试才更刺激我。之后我一次次地制造“偶遇”,也开始和他熟悉,知道他叫许文兴,比我低一届,学数学。知道他喜欢白色,没什么讨厌的食物,最喜欢的作者是卡夫卡。知道他爱笑,对谁都很好,聪明又勤奋。几乎是老师同学都喜欢的完美学生。

但跟他越来越熟悉,我就发现他其实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单纯的样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知道我其实没喝醉而是嗑药了,按他的话说就是一方面是因为我口腔里没有酒气,身上确有,一看就是从酒吧里出来。另一方面,我走路脚步虚浮,眼神飘忽,但说话条理清晰,而且胳膊上有针孔。所以他推测我是嗑药了。听到他这样说,我确实吃惊他的心思细腻,但也只是想他学数学的逻辑比较好,并没有多想。真正让我觉得他不对劲的是一起去看一个电影的时候。

电影讲的是一对夫妇为了救孩子而牺牲自己的故事。一个多小时,情节吸引人,气氛又渲染的好,当时电影院很多人都哭了,连我也有些动容。看的时候一直有意无意地瞟文兴,他却和平时不一样,脸上鲜有表情,周围昏暗看不清楚,但明灭的光还是让我看清他眼睛,平淡无波。演到夫妇俩人去世的□□桥段时,我甚至看到他嘴角泛起的冰冷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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