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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走到屋外赶紧利落地抹了小兔子的脖子,鲜红的热血立刻从伤口处喷涌而出,很快就积了满满一盆。温婧蓉手里倒提着的那只小兔子,开始还挣扎着踢腾了几下后腿,随着兔血被放得差不多干了,才渐渐没了动静。

慕容明珠全程目睹了她的动作,眼神在触到她回转过来的视线时,看清她眼中的冷静沉着时心虚地躲闪了一下,心跳便控制不住地怦怦作响。

温婧蓉把他的心虚当成了害怕,回头看看自己杀兔子时两手沾上的鲜血,不禁无奈地笑了笑。她要是跟一般女孩子一眼,看到野兔子只觉得可爱下不了手,那她跟牛大宝早就冻死饿死了。再说难道兔子可爱就不该沦为餐桌上的食物了吗?那叫长得不可爱的山鸡和野猪怎么办?

放完了兔子血,温婧蓉小心地取了兔子皮,刮干净了皮上面粘着的血肉,用水清洗干净了,才用竹篾子撑开了,挂在屋外晾干。这兔子太小,卖皮子不合算,不如自己留下硝制好了,到时候攒够了皮子就给牛大宝做一副兔皮手套。

这时候锅里的水也早早开了。温婧蓉打了一半的热水将剥好的兔子肉飞了一边水,烫掉血污之后,也不切块了,直接扔进大锅中,切进生姜片,倒了些米酒和盐进去去腥提味。那碗兔子血也被她放进蒸笼里头,不一会儿就被锅里滚煮上来的蒸汽给蒸熟了。

慕容明珠一直都好奇地看着她的动作,动物血竟然也能吃,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体验。

只见她把那碗蒸熟了的血块从碗里倒了出来,切成了厚片又投入大锅中,连肉带血地这么炖了好一会儿,最后撒上葱花的时候,整个小屋偶满是兔肉汤的鲜香味。

慕容明珠本来一点都不饿的,被那味道一勾,胃又有些空了。

温婧蓉把煮好的兔肉汤盛到汤碗里,换洗干净了锅,又淘米煮上了捞饭。前世温婧蓉老家在南方的乡下,村里人都喜欢做捞饭,一半粥,一半饭。不但能满足家里人不同的口味,而且这样煮出来的粥更香浓,蒸出来的饭口感也更扎实。

她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家里想再要一个男孩,这样的情况属于超生,温婧蓉便被爸妈送到了乡下外婆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外婆去世了,她才被爸妈接回家里。那段局外人的尴尬同居生活,现在想起来心里头还觉得隐隐作痛呢。

不想让自己闲下来想七想八的,温婧蓉转身又削起了山药,切好的山药段放在一边备用,等锅里的水开了,米粒涨大了不少,她才捞了一半的米粒放进蒸笼,把山药段投到锅里,正好能做山药粥,又能补气,又能健脾,是养生的好东西。

吃午饭的时候,因为没有饭桌,三人又是各自占了自己的一角,端着饭碗吃的。反正牛大宝已经住到后头的屋子去了,这间前屋倒是不必再特地留空了。温婧蓉说干就干,洗完碗就去后头那间屋子里头把那张圆桌给搬了出来,放到了离慕容明珠床边不远的地方。既照顾到了腿脚不便的他,也尽量避开了牛大宝的活动范围。

不过还少两张合适的凳子。温婧蓉看着从后屋里头翻出来的两张旧长凳,摆在前屋里头太占地方了,很容易会绊到牛大宝。心想正好今天要去村里头打新床,等会记得让牛木匠一起打两张新的凳子,长度刚好能收进圆桌子底下的,她目测了一下长宽高的数据,心里大概有了个数。

拎上今天上山得来的收获,温婧蓉下山的时候顺手在山间水潭的溪口处又放下个鱼篓,绕到牛木匠家里给了五百个铜钱的定钱,便朝着青石镇上步行而去。过了十五,没有了集市,村里人寻常是不会往镇上跑的。没有牛车她只能徒步去往镇上,这一来一去就得一两个小时,不过温婧蓉已经习惯了,他们当初训练的时候,负重一走就是一两天,比这可幸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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