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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蛰不泡了,他将小铜壶朝邓麦面前一撂,心说你还是喝水吧。

高胜坐在凳子上看那几本林惊蛰从申市买回来的书,凳子太矮,他坐那跟蹲着似的,心不在焉地听着邓麦抱怨。

邓麦絮絮叨叨说了那么久,中心思想就是自己特别讨厌读书讨厌到一想到读书就恨不能去死,这一点林惊蛰看出来了。

他倒也没觉得应该劝,这世上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读书,强扭的瓜不甜,硬逼他进学校,他也只是混日子而已。

邓麦身上没有对知识的渴求,他聪明,双商高,能举一反三,这种能力却从未表现在学习上,而是运用进了平日与人交往的细节里。

读书时,他能把五班那群谁都不服的半大青年管得服服帖帖,上辈子还游走在规则之内垄断了几个城市的酒吧,就拿前段时间在申市来说,林惊蛰忙于工作时,高胜他们白天的日常活动几乎都是邓麦给安排的。这个郦云市土生土长的小孩在说话都带口音的情况下,除了新奇外,没有表现出一点点自卑,同时将两个小伙伴安排得妥妥帖帖,吃嘛嘛香,得空还能在市区里逛逛。

对邓麦这样的人来说,读书绝不是他唯一的出路,况且现在是九十年代,机遇无处不在,他的可能性,反倒比高胜他们还要大得多。

林惊蛰道:“不急,慢慢来吧,观念的转变是需要过程的。”

邓麦感动得眼泪汪汪,扑在林惊蛰的膝盖上:“哥,真的,只有你理解我。”

林惊蛰心说着谁是你哥你年纪比我还大好不好,胡玉拎着一条鲤鱼从门外进来,闻言扫来不赞同的目光。

“瞎胡闹。”她朝林惊蛰道,“你可别帮他说话,别的什么都行,不读书不行!现在你们不懂,等长大之后就知道读书有多重要了。”

林惊蛰但笑不语,示意邓麦也闭嘴别出声,于胡玉的角度来说,她的看法也非常的有道理,观念上求同存异不行的话,就避其锋芒嘛。

邓麦心知自家林哥肯定有办法拯救自己脱离苦海,笑嘻嘻从高胜那抢了一本语言通俗易懂些的解释基本商业概念和金融发展的书籍,胡乱翻看起来。

胡玉一边杀鱼,一边心里也在叹气。

倒不为自己,她自己没什么可愁的,正式编制下来之后她从工资到福利,待遇一下就变好了不少,又拿到了林惊蛰考上燕大后市教育局颁给任教班主任的奖金,手头目前十分宽裕,因此这几天林惊蛰常驻家里,她从甲鱼买到羊肉,每顿都翻着花的给孩子补身体。

她叹的是这几个孩子的未来。

孩子们马上要去千里之外的燕市上学,那地方那么远,远到连她这个成年人都从未去过,这群什么都不懂的臭小子孤零零去了那,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么?

他们会不会吃不好,会不会穿不暖,会不会睡不着?会不会在没有人约束的情况下被人欺负或者闯祸?

另一则,林惊蛰的学校和专业让她心满意足,高胜和周海棠的录取专业却叫她怎么都看不懂。

计算机专业?

她心中有些后悔,当初看到梧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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