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魅力而记在心中。今天略一打眼,竟然就认了出来,可见当初她给人的印象有多深刻了。
豪门女纨绔。
柳湘莲今夜在酒楼的某间包厢外听到了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本来还想着当做没听到就那么混过去。却不想被人跟踪,他不敢回家,慌不择路之下,只得用了功夫跳进了这府里。
却不想这里竟然是荣国府。
当然在见到这位姑娘之前,他是不知道这里就是荣国府的。这府邸堪大,他正在找出路。
“...不认识。”柳湘莲听到探春如此问,下意识地就回了这么一句。
探春轻轻哼了一声,“骗鬼呢,认不认识用得着想那么久吗?还有你当我傻呀。你不认识我,刚刚又怎么会说‘是你’。说吧,你是谁,又是怎么认识我的。乖乖说实话,不然姑娘的狗可是会吃人的。噢,还有你这张脸,我可看清楚了。回头我就画了画像送到有司衙门里去。
哼,半夜三更跑我们家后院来干什么,幸好我出来溜狗,不然还抓不到你呢。”
柳湘莲:“......”姑娘,你也知道现在是半夜三更吗?那你还这个时候出来溜狗?
一时间他竟然分辨不出来面前的小姑娘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了。
感觉什么事情发生在她身上,他都不会惊讶一般。
就好比此时面前这姑娘的造型吧。
一身黑色的紧身衣,一头长发披散在肩膀,高举着一根仿佛有剑鞘那么长的银色细棍子。那细棍上还镶嵌着一颗两只手一起捧才能捧住的夜明珠。
还有那只将近三尺高的大狗,竟然不动不叫就那么老实地站在那里,一双眼睛平静无波地看着自己,无端的让人感觉到颤栗。
...听说贾家祖上是以军功起家的,今天一看...果然名不虚传。
六七岁的小丫头骑在狗身上,竟然还有那么一种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气势。
那盛气凌人的话和模样,无端的并不让人讨厌。相反,还挺招人喜欢的。
柳湘莲在打量探春的时候,探春也在打量着面前的少年。
十三四岁的年纪,一双桃花眼,英姿飒爽,长的倒俊美非常,身材又高挑,站姿也挺拔。
手上握着一把剑,虽是半夜入了宅子,可看起来竟没有一丝猥琐阴暗的鄙邪之气。
探春心里有些着急,她今天干的这事吧,不像是老太太的库房还有个发现被盗的时效。
等到天一亮,贾赦和王夫人都会发现她们被盗的事情。
所以她现在必须尽快回到自己的房间,掩饰住她半夜外出的事情。
再有几刻钟,天就会亮起来。可面前的少年又要怎么处置呢?
杀了灭口?
前提是她和她的狗真的能杀的得了一个拿着剑,能够半夜跳进荣国府的少年。
可是不杀他,她又能做些什么才能让他不会泄漏出去今天的事情呢?
咦,她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遇到事情就想着杀人灭口?
这也太,太,太入乡随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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