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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写罗琳和莉莉的番外

第124章番外(罗琳)

今年我六十多岁了。

记忆一天一天不如以前,时而就会忘记掉一些事,一些人。可每当翻起老照片时,我又会浑浑噩噩地想起了你。

很多年以前,我就想给你写这封信了。

莉莉啊,你还记你我初见的时候吗?

我很聪明,不听课也能作为全省数学第一的变态存在。我一直以为我是无敌的——直到读高中时遇上你。

我们跟命中相克似的,每次考试,你总能比我高那么一点点。我表面表现的很豁达,其实内心一直耿耿于怀。

我和你的首次交锋是某天放学。

那年,我十三岁,和你同龄。

我看到孤零零一个人站在夕阳下的你,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竟然贱嗖嗖地跑过来,和你搭话,说。“喂,你要走了?”(明显在没话找话)

你没回我,满脸“你是谁”的表情。

我自信满满地自报家门。“我是数学队的罗琳。”

“谁?”

“你不认识我?”

我可震惊了,因为我看见你面无表情地摇头了。

“我们一起上过AMC数学竞赛的培训班,我是班长,你不记得了?”

“……”

“你真不记得?每次考试我都坐你后面(我们考试是按名次排座位的)。第一次考试我比你低五分,第二次是八分,上一次,我差一点反超,就差一分,”

你的表情很无辜,我猜你肯定是想说点什么化解尴尬,但这个任务对你来说真的太艰难了,你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

“那你再接再厉。”

然后,挥挥衣袖飘然远去,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我。

我从小啊,就是大家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什么优秀,什么听话,什么善解人意的。但其实,我很贪玩,也从来不吃亏。

记得小时候别人欺负我,拳头还没举起来。我看到阿姨走过来,就立刻倒地,抱头,趴在地上痛苦哀嚎,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于是,那个小孩被他妈妈暴打一顿。

可你,莉莉,是唯一一个让我尝到败绩的人。

因为印象深刻,所以想要打败你。

白天想,夜里想。

几乎时时刻刻都是你。

我也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老师说要分座位了。

那简直是我人生中跑的最快的一刻,我抓起书包跑到你旁边,不由分说地坐了下来。即使我知道没有人会跟我抢。

你回头看我一眼,我还记得你当时还在做题。

我尴尬万分地冲你笑。

你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我,不说话,直到把手中的题做完,才瞅了我一眼。

“求极限吗?”我跟你搭讪。

那时老师那天教的就是极限,大家都在做这种题,你‘啪’一下放下笔,换了根笔芯,重新写,冷冷地说。“曲面积分。”

于是,我们就这样成了同桌啊。

想想真是怀念。

莉莉,你还记得那件事吗?

我时常想起偷偷乐的事。

那是我做了场挺大手术的一段时间,因为开刀导致神经损伤,我整个背部都没有知觉。我很少提这件事,几乎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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