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写罗琳和莉莉的番外
第124章番外(罗琳)
今年我六十多岁了。
记忆一天一天不如以前,时而就会忘记掉一些事,一些人。可每当翻起老照片时,我又会浑浑噩噩地想起了你。
很多年以前,我就想给你写这封信了。
莉莉啊,你还记你我初见的时候吗?
我很聪明,不听课也能作为全省数学第一的变态存在。我一直以为我是无敌的——直到读高中时遇上你。
我们跟命中相克似的,每次考试,你总能比我高那么一点点。我表面表现的很豁达,其实内心一直耿耿于怀。
我和你的首次交锋是某天放学。
那年,我十三岁,和你同龄。
我看到孤零零一个人站在夕阳下的你,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竟然贱嗖嗖地跑过来,和你搭话,说。“喂,你要走了?”(明显在没话找话)
你没回我,满脸“你是谁”的表情。
我自信满满地自报家门。“我是数学队的罗琳。”
“谁?”
“你不认识我?”
我可震惊了,因为我看见你面无表情地摇头了。
“我们一起上过AMC数学竞赛的培训班,我是班长,你不记得了?”
“……”
“你真不记得?每次考试我都坐你后面(我们考试是按名次排座位的)。第一次考试我比你低五分,第二次是八分,上一次,我差一点反超,就差一分,”
你的表情很无辜,我猜你肯定是想说点什么化解尴尬,但这个任务对你来说真的太艰难了,你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
“那你再接再厉。”
然后,挥挥衣袖飘然远去,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我。
我从小啊,就是大家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什么优秀,什么听话,什么善解人意的。但其实,我很贪玩,也从来不吃亏。
记得小时候别人欺负我,拳头还没举起来。我看到阿姨走过来,就立刻倒地,抱头,趴在地上痛苦哀嚎,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于是,那个小孩被他妈妈暴打一顿。
可你,莉莉,是唯一一个让我尝到败绩的人。
因为印象深刻,所以想要打败你。
白天想,夜里想。
几乎时时刻刻都是你。
我也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
——老师说要分座位了。
那简直是我人生中跑的最快的一刻,我抓起书包跑到你旁边,不由分说地坐了下来。即使我知道没有人会跟我抢。
你回头看我一眼,我还记得你当时还在做题。
我尴尬万分地冲你笑。
你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我,不说话,直到把手中的题做完,才瞅了我一眼。
“求极限吗?”我跟你搭讪。
那时老师那天教的就是极限,大家都在做这种题,你‘啪’一下放下笔,换了根笔芯,重新写,冷冷地说。“曲面积分。”
于是,我们就这样成了同桌啊。
想想真是怀念。
莉莉,你还记得那件事吗?
我时常想起偷偷乐的事。
那是我做了场挺大手术的一段时间,因为开刀导致神经损伤,我整个背部都没有知觉。我很少提这件事,几乎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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