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就知道连迟非凡都会倒戈,电视剧里一出现这种情节,总是一堆人抱头痛哭,然后这个劝那个说,没完没了,一拖拉就是二十集。
我说:“姐夫,让我安静地想想。”
他肯定也知道我累了,我身心惧疲,脸色也一定很难看,所以他没有再说什么,让我早点休息,然后就走了。
我吃了一肚子红烧肉,昏昏沉沉地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然后又爬起来。打开冰箱正翻找着,阿姨听到动静,走进来问我:“想吃什么吗?”
“我要吃芦荟酸奶,大盒的。”
“我给你买去。”
阿姨一走我就开始收拾东西,说是收拾,不过就是一个小包,身份证、现金、手机一拿,我就走了。
迟非凡明显已经变节了。这两个男人都居心叵测,我要继续住在这儿,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要打乱敌人的布署,首先就是脱离敌人的包围,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不管这孩子我是不是可以生下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我撒丫子就溜了。
用小言的说法这就叫带球跑,用香港黑片的说法这就叫跑路,用电视剧的说法这就叫离家出走,不辞而别。
陈默那儿肯定不能去了,我知道那两个男人都不是笨蛋,所以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找我。尤其迟非凡还是个子弟,谁知道子弟会有多大的能量啊,按小言的写法那可是上可通天,下可彻地,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更甭说找人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活计,所以我一定要远走高飞。
我现金不多,趁着现在还没人发现我已经跑路,打了个电话给陈默,向他借钱。
我坐在小公园里等陈默。天气渐渐凉快了,公园里没有多少人,池塘里芦苇的叶子开始泛黄,我想起那个夏天的黄昏,我坐在这里,然后认识了陆与江。
那天我坐在垂柳下的长椅上,看着他徘徊在池塘边。因为他很帅,我向来喜欢看帅哥,所以很注意他。池塘里有一片睡莲,开着胖胖的莲花,他低着头沿着湖边的小径走过去,然后没一会儿,又走过来。我坐在长椅上,在一个小时里,看着他饶着池塘走了五六趟。
在这一个小时里我听了十来首MP3,吃完了口袋里所有的口香糖,还去公园外边的小店里买了一个蛋筒拿回来。蛋筒还没吃两口,忽然看到他跨过池塘边的白玉栏杆。
虽然是人工湖,但这里的水很深,去年就有位癌症患者在这里跳湖自尽,最后被路过的巡警救了。没想到这么年轻的帅哥也会想不开,我急中生智,大叫一声就把手里的蛋筒朝他砸过去了。
结果……结果当然是陆与江怒气冲冲瞪着我,身上全是冰激凌,他问:“你干什么?”
我十分鸡婆地劝他:“别想不开,年纪轻轻的,什么事都可以明天再说!你看看这水,跳下去多难受啊,再说淹死的人很难看的,你长的这么帅,死得难看太不划算了。”
他哭笑不得:“谁想不开了?我的手机掉在里面了,我想想还是捞起来,免得电池污染。”
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本来想去捞手机的陆与江,被我用蛋筒砸了个一塌糊涂。最要命的他还是个有钱人,身上的那套衣服,把我卖了都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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