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严,就像阿罗德所料的那样,如果莫雷斯只用一块斗篷根本不可能瞒过这些目光锐利的卫兵。但是一个魔族的战士领著一个穿著斗篷的魔法师,情况又会不同。
战士怀里揣著的魔法卷轴足以说明两人的去向,一名魔族卫兵随意地询问了他一些简单的问题,而且也注意到了阿罗德贵族的身份,也就没有任何怀疑地放了他们出去。
等走远了,莫雷斯回头看了最後一眼魔族恢宏壮丽的主城,不由得叹息道:“太神奇了,我居然还能活著走出来!回到上世界恐怕告诉谁都不会相信我曾经在魔族主城里待了十天。”
阿罗德没有回答,他心里其实也有些紧张,毕竟虽然幻象主神的法术非常神奇,但他也是第一次用在天族人的身上。
可事实上,无论是上世界的天族是下世界的魔族,他们的本源都是阿古勒斯天宙里的守天者,而十二主神的力量本来就是庇护所有的守天者,因此作用在魔族和天族身上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好了,我们还是快些赶路吧,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还能比你那些同伴早几日到达世界边缘。”
虽然他们的伪装看上去没有任何破绽,但为了以防万一,阿罗德还是决定在大路两侧的林间前进,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普伦主城附近的地带都是绿茵的丘陵和小树林,就算是变异魔化过的生物,也都不是像恐狼或者泥浆怪物那样极具伤害性的怪物。
在草丛里跑跑跳跳的长脚兔子、或者冒了下大大的脑袋就被吓跑的巨型硬背虫,偶尔会看到比较危险的生物也就是慢悠悠在林间踱步的巨熊或者吊在树枝上织网的巨大狼蛛,只要不去主动招惹,一般也不会有什麽危险。
天族战士没有一点逃亡状态的紧张感,倒像是在上世界的美纳斯森林郊游一样轻松,不时还会把手里的“道具”──双头权杖拿出来把跑到他面前的长脚兔子敲昏,为晚饭的材料做准备。
很快他手里的兔子从一只变成了一串。
“阿罗德,今晚吃烤兔子肉吧?”
阿罗德看了他一眼:“前面就是朋贝村,晚上我们在那里过夜。你可以用手上的兔子换一个舒服的房间以及一顿海蟹肉大餐。”
“真的?!太好了!那我们还等什麽?快走吧!”
刚才在林子里到处绕的人是谁?
“不过在这之前。”阿罗德指著一只从林中飞出来,看上去像头猪一样大的虫子,“瞧,这就是丛林萤火虫,我们刚才接到的任务就是收集二十对像这样的萤火虫翅膀。”
“真的要做任务啊?”
“没有佣兵会只拿著任务卷轴走过森林却一无所获。”
丛林萤火虫是种比较常见的林中昆虫,身上没有毒素,圆滚滚的肚子像颗巨大的夜明珠,不论白天和黑夜都绽放耀眼的光芒,非常容易发现。不过这并不代表它们完全无害,萤火虫有一对像獠牙一样尖锐的触须,如果不小心被它扎中了可不好受。
不过在阿罗德的战剑面前,丛林萤火虫不堪一击。不到一会儿,他口袋里的萤火虫翅膀已经达到了十双之多。等他丢下了萤火虫的尸体,回头去找那位没有了盔甲和武器的天族战士,本来以为他一定会非常笨拙,没想到却看到“魔法师”挥舞著手中的双头权杖,画出无数枪花,“劈劈啪啪!!”的一阵,已经把围在他身边试图用触须攻击他的三只萤火虫全部扫开。
“喝!”见他灵巧地全身跃起,从上而下沈重地击打,萤火虫的硬脑壳被重重敲碎,权杖虽然没有很有用的法力,但是在敲击的过程中还是发出了浅弱的魔法光芒。
莫雷斯非常利落地将萤火虫翻了个个,掀起背上的硬壳,熟练地割下一对完整的萤光翅膀。抬头发现阿罗德向他走来,於是笑著招呼道:“好了!完成了,我们可以继续走了!”
“你打了多少?”
“没数,不过我想应该够了吧?”莫雷斯将腰间的口袋解下来交给魔族,阿罗德接过打开一看,好家夥,密密匝匝地一叠足够有三十对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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