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医圣,听姜小姐提起过你,一直景仰有加,今日得见真人,三生有幸。”
医圣哈哈一笑,“小姑娘嘴还真甜,你就是音儿说的那位好友吧,老夫也听她提起过你,你倒是比你祖父有趣多了。”
刚才在外面,他看到一位长得神似崇起的男子,想来就是南家二爷,小姑娘的亲爹,果然是一家人,长相一脉相承。
“多谢神医夸奖。”
“小姑娘还挺知礼。”
医圣说完,看向一直冷眼瞧着的南崇起,不自在地抓下乱乱的头发,看下自己的衣服,后悔赶路图省事,常常几天不换洗,他才踏进京城的地界,就被人抓到侯府来。
早知道是来见崇起,就该重换一身新衣。
他有些迟疑的样子,看着自己黑瘦的手,将手在衣服上擦了几下,才开始给南崇起摸脉,刚还有些笑嘻嘻的脸,渐渐正色起来。
“脉象上看,没什么大碍,可是最近有什么不适?”
方嬷嬷看一眼主子,低声开口,“侯爷最近老是忘东忘西,明明刚刚做过的事情都会忘记,就方才,已经将书房的书整理过一遍,侯爷又要整理,才累得晕倒过去。”
医圣听她这一说,脸有些发沉,站在一旁的南珊隐约明了,祖父这分明是老年痴呆的前奏。
这病,根本就不可能医治。
她不明白,如此清俊出尘的祖父,怎么会得这个病?
南崇起何等聪明之人,从医圣的脸上就猜到自己病得不轻,清冷开口道,“依你看,我这是不是得了忘症?最后我是不是会变得如同一个稚儿,人事不知,前尘尽忘。”
医圣缓下脸色,挤出一个笑,“哼,我可是医圣,崇起你不要小瞧了,阎王爷见我都要抖三抖,任凭什么样的病,都难不倒我,都能替你治好。”
他们是多年的老友,对方的一个神色,就能猜出这话有几分真假,南崇起微微一笑,“其实,前尘尽忘也未偿不是件好事。”
他的语气中全是寂寥,听得让人心里发酸。
南珊的泪水在眶中打着转,她昂起头,想将泪水倒回去,一旁的方嬷嬷早就泪流满面。
医圣再三保证能治好祖父的病,然后背着医箱走了。
他的心情很是沉重,崇起得的确实是忘症,这病无药可医,少年相识,如何不知崇起一生的不容易,怕是对于崇起来讲,忘记也是好事。
才一出侯府的门,就被人拉上一辆马车。
待看清是谁,他更加来气,挥手就是一拳,对方不躲不避,生生受了这一下,半边脸颊瞬间肿起来。
“都是你,崇起病了,你巴不得吧。”
“他到底生了什么病?”
被打的人正是孟进光,就是他将医圣抓来的,此时他完全不顾脸上的肿痛,焦急地问道,“桤山,你快告诉我,他生了什么病?”
医圣缓了几口气,“他没有病,只不过会慢慢忘记一切,包括你我,最后他不会再是你我认识的崇起,只是一具躯壳。”
“什么?”
孟进光瘫软下来,眼神呆滞,他想过无数次他们的结局,不过是各自老去,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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