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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拜你为师如何?”

“啊!?”

☆、第二十四章师徒

阿珩与差不离分道扬镳的极痛快,痛快得让师宴有种错觉:炎帝蜃珠其实并不是很重要。

“他就那么有信心炎帝蜃珠在他取的蜃珠里?”师宴很是纳闷。

阿珩道:“对半开。”

“那若是不在他手里,他能接受?”师宴总觉得差不离不是那么豁达的人。

阿珩理所当然道:“若不在他手里,再从我手里夺便是。”

“那若在他手里呢?”

“那便轮到我去找他抢夺。”

师宴:“......你们真不愧是同门。”

“我权且当你是在夸赞我。”

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阿珩高高兴兴的与师宴告别。

“下回有事还找你。”

师宴顿觉胃疼。“莫再是帝陵了。”

阿珩安慰道:“帝陵也不是那么好寻的,最多是王陵。”

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的师宴:“......”

阿珩在条邑置办了很多东西,主要是皮草,雪山苦寒,没有裘衣,很难挨。不是每个人都是苍凛,天寒地冻的坐在冰雪中面不改色。

虽然牧云原也能买到皮草,可都是寻常的羊皮兔皮,旁的也有,可曾经享受过王族奢华生活的阿珩总觉得不够好。虽然自己无所谓穿什么皮草,可对于自己的孩子与弟子,阿珩想给他们最好的。而考虑到穿的是孩子,阿珩非常用心的挑了最保暖的貂皮与狐皮,并且非常难得的考虑到了美观,买的皮草都是毛色纯净的上品货。

那么好的皮草自然不能带墓里去,墓里阴气重,进了墓再给孩子用,阿珩总觉得不太好。因此下墓前将东西保存在了附近的村子里。本来是想找个荒废的屋舍的,这个乱世中,最不缺的就是荒废的屋舍,甚至城邑。不过条原是王畿,情况比别的地方好些,大部分村落都是有人居住的,阿珩只得寄存给村民。

寻来时阿珩错愕的发现,这里竟然有一队精锐骑兵,被列国军队追杀出经验的阿珩对列国的军队颇为熟悉,眼前这队是非常明显的齐军。在中原,只有齐国的骑兵才会乘骑来自北荒的骏马。

北荒的马种比中原好,这也是齐武王会第四次北伐的关键原因,北荒那地方荒凉苦寒归荒凉苦寒,但非常适合培育良马。靠着北荒草原培养的战马,胡人险些打回山海平原,夺回失地。

阿珩在雁鸣雄关生活过,也在胡人那里做过羊奴,对于北荒的骏马非常熟悉,北荒的马比中原的马高出足足一个头。虽然不齿齐武王的品行,但清生前曾说过,齐武王是个枭雄,面对那般强悍的胡人,仍能取得胜利,没有过硬的军事实力做不到。

看到这样彪悍的战马,阿珩第一反应就是掉头走,她可没忘了六年前胡人的大汗是怎么暴毙的,胡人若有个黑名单,她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思及此,阿珩忍不住佩服自己,从华族到胡人,她全得罪了,假以时日,很有望成为苍凛第二——人族公敌。

“阿珩,是我,不是胡人。”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珩顿时松了口气。“载你没事吓我做什么?”

齐载亦无语:“这么多年了,你怎还对胡人如此敏感?”

阿珩回以白眼:“六年前让胡人大汗自尽的是我,被满草原追杀的也是我,不是你。”

齐载想想六年前的事,也不由无言。“我要回封地了,你随我一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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