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瘟。”
云洛叹了口气,算了,他还是重金求医比较靠谱。
阿珩忽问:“你要回洛邑?”
“回去看看,以防万一,疫疾若是处理得不好,稷阳之乱便是前车之鉴。”
十一年前,离都稷阳爆发天花,死了近万人,谁也没想到,那场天花最后竟会毁了一座三百年的王城。
“稷阳那是特殊情况,实际上肯定不至于那么严重,这个时代,那年是没有瘟疫的?只是大多数瘟疫波及不够大,知道的人不太多而已。”
云洛没反驳,事实的确如此,别的地方他不知道,但仅仅是中州一地,就时有瘟疫出现。基本上,年年都有瘟疫,只是能够像沧水大疫与稷阳天花那样震惊天下的不多而已,在这出门靠走,通讯靠吼的年头,离疫区远的人没感觉,有感觉的时候灭顶之灾已经来了。可是仔细算一算的话,就会一笔笔加起来,大瘟疫与小瘟疫死的人谁也不比谁少。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若是一国王都被一场瘟疫给毁了,云洛完全不知道该抱以什么心情,反正不会是好心情就是了,那座城可是他的祖先亲笔设计,亲手督建的。
云洛问阿珩:“你可要同归?”
阿珩兴高采烈的道:“自然,若是尸瘟,季越人知道当如何,可你云晞仍来求救,只能说明,那不是尸瘟。我最爱疑难杂症啦,既然有时间又有精力,更有机会,怎能不挑战一番?”
云洛微默,嘴巴微微翕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瞧着阿珩期待兴奋的模样,最终还是作罢。
在这个时代,人命与草芥无异,阿珩的态度并不算什么,唯一不同的大概是,旁的人或漠视人命或麻木,而阿珩却是崇拜死亡的美丽。
白骨累累与鲜活的美人,问阿珩更爱哪个,阿珩定然选择前者。
将三七丢在高陵,阿珩只背了药箧便出发了,半道上便收到了季越人托云晞送来的书信,信里面详细的介绍了瘟疫的症状以及洛邑如今的情况。
洛邑如今对那些疫疾的病人呈两种态度,一种是烧死以绝瘟疫,另一种是求医。前种态度占大多数,但季越人干不来这种事,因此利用这些年在洛邑积攒的人脉将此事给拖住了,但他要是拿不出来解决瘟疫的法子,那些人还是得死。问题是季越人对瘟疫这一块真不熟,他所有的瘟疫知识一半是前些年的大疫给逼出来的,另一半是当年在沧水时被阿珩顺手灌输的,判断是什么瘟疫的眼力略有,治疗的话......不提也罢。
马车里,阿珩支着下颌道:“原来是鼠疫啊,无知也不全是福嘛。”
一直在看公文的云洛闻言不由问:“几个意思?”
阿珩以一种喜气洋洋的语气道:“几个意思?自然是一个意思呗,洛邑的那些病人就算全烧了,鼠疫仍旧会爆发。你说那些贵族烧了病人后发现自己还是要倒霉,会是什么表情?”
“为何?”
“啊?”
“为何病人都烧了仍旧会爆发瘟疫?”
“瘟疫的传播主要分为三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人与动物之间的接触,以及食水方面的问题。鼠疫的传播方式挺有意思的,它的传播方式有三种,全占了。烧了病人,只要洛邑滋生瘟疫的环境仍在,该来的,跑不掉。”阿珩说着还专门比划了三根手指。
“你能治否?”
“能又如何,不能又如何?”
云洛沉冷的道:“你若能,我便让他们烧不成,将病人给你,若不能,继续烧,能减小一条传播途径是一条。”
“鼠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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