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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珩对白虎彻底刮目相看,她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不论是否爱上这个男人,她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白虎替其弟的提亲。

没等阿珩认真的去了解白虎的来历,载便出了事,北荒与齐国再次开战,这一次胡人也将被卷进去,因此决定诛载祭旗,而载......刺杀首领失败,不日将被祭旗。

载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请去为首领治病,她把首领给解了毒,然后趁人不注意时带着载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这里是草的海洋,一个人藏进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里,纵使胡人满草原的追杀也没能找出两个人。

载很不解。“人又没死,至于这般疯狂?”

阿珩闻言随口道:“谁说没死?”

“你不是解了毒吗?”

阿珩反问:“有谁规定解药里不能下毒?”

载:“......你不是不能杀人吗?”

“别人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载默然。

半个月后阿珩开始考虑要不要让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头是蓝天,其余方向全是绿色,就是当地人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得路,何况两个生长于中原的华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领前不久才自尽,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将她腰斩了都是仁慈。

☆、第十一章乱世之因

阿珩没骗三七,过了云水之后的地区真的多河流,多鱼虾。云梦大泽就在旁边,商於山脉以东全在云梦大泽的广义范畴里,自然多鱼虾。

尽管不是很满意,但考虑到车队真的走得极慢,慢得快赶上蜗牛爬了,原因?阿珩在市人。

人口买卖是这个时代最赚钱也最热的贸易,贵族的奴隶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是田地里的田奴亦或是府中服侍的奴隶,甚至奴隶训练的死士、战奴,都是多多益善。尽管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都是奴隶,但市人的价格却是非常低廉的。

公子芾很是无语。“苏神医,青阳有人市,你若想要奴隶,待回了青阳,我赠你一千名奴隶可好?”

“不好,人市的奴隶虽多,却都是训练好的,价格太贵。”

公子芾疑惑:“训练好的奴隶很省事不是吗?总比你买个奴隶回来还要先教它如何伺候主子好。”

“问题是我要的奴隶不是用来服侍的,训练好的奴隶对我没有用。”阿珩道。

人市上的奴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伎人,也是最昂贵的,少则数枚金铢,多则......有钱也买不到。伎人训练好之后是用来赠给那些王侯贵族取乐的,白日可以欣赏伎人的歌舞,晚上可以暖床,更赏心悦目,伎人都是精挑细选长得美的女奴,且自小就开始培养,据说最顶级的伎人可谓解语花,能令王侯贵族神魂颠倒。不过再怎么神魂颠倒也终究是玩物,年老色衰之后定然曾经多耀眼现今就多凄凉。

自然,事无绝对,阿珩就知道一个例外,云洛的母亲,云离的正妻便是女奴,且是做为伎人来培养的女奴,容色极为出众,心肠与手段也格外狠,十岁时,得知主人要用自己的家人做为人牲,便处心积虑的在祭祀之前弄了毒.药,将主人全家给毒死了。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她一般认为人殉有问题,奴隶自小被灌输以为主人付出一切为荣的观念,哪怕主人要将自己作为祭祀用的人牲,那也是荣幸,谋害主人这种事是大逆不道、悖逆天理、十恶不赦的,犯上的奴隶尚且要处以极刑,何况弑主的奴隶。因此云洛的老娘虽然救了家人,却没得到理解,在她准备了好一切,并弄死了主人一家,打算带着家人逃离时,她的家人却将她抓了起来去认罪......不过她运气很好,苍凛彼时追杀一个方士路过,因为不知道那个方士究竟藏哪个角落里了,便顺手一把毒将全城人都给毒死再慢慢翻找尸体确定那个方士在不在,因而无意中救了即将被处以烹刑的弑主女奴。她一直被关在地牢里,不见天日,更无食水,所有人都中了毒,她却没有。

第二类是婢女,价格在几十枚铜锱到数百枚铜锱之间,是跟在贵人身边服侍贵人生活起居的,不过服侍的主子若是男性,那长大后兼做暖床工具是必然。对于贵族子弟而言,身边的婢女等于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只有傻子才不会吃。阿珩以前在稷阳时因为某些原因听了不少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得出过一个结论:贵族府里的婢女,除非是夫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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