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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混血儿高眉骨,薄嘴唇,有蓝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他用有些生硬的普通话和夏泽打招呼:“夏泽,好久不见。”

第十章

苏昱珩不在的这几天Stay的生意还不错,毕竟性爱是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作为一个销金窟、风流地,它很合格。苏昱珩装模作样地视察了一番工作,最后例行找沈安牧聊天。

“老板你变了,”沈安牧深沉地说:“以前你无聊的时候不会来找我的。”

苏昱珩一脸迷茫地看着他。

沈安牧指着不远处的人群:“以前你会找个陌生人。”

苏昱珩随口道:“现在老了,没心情打野食。”

两人对视一眼,忍俊不禁地笑了。

沈安牧突然看了看手表,说:“他应该快来了。”

苏昱珩沉吟了一会,问道:“每天都来?”

“嗯,八点左右吧。”

苏昱珩看了一眼门口,对沈安牧道:“来点伏特加。”

沈安牧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上次谁跟我说酒不是个好东西的?”

苏昱珩扶额:“你的记忆力真好啊。”

这时他的手机收到一条周晋的微信,说周父的手术结束了,目前看来很成功。苏昱珩总算得了一个好消息,眉头都舒展开了。

沈安牧见苏昱珩低头聊微信,以为对方生气了,遂道:“你要不想见他,早点离开就行了呗。万一你喝了酒和他发生了什么,上床或是打架,远哥不得揍我。”

苏昱珩抬起头:“我没说不想见他啊。”

沈安牧惊讶地看着他,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你还喜欢他?”

苏昱珩没有回答。该怎么解释呢?难道与前男友重逢只能在旧情复燃和形同陌路中选一个?不,苏昱珩觉得应该有第三种选择。陈与桥是他生命乐章中一个重要的主题,是他某一段时光的见证人,证明他年轻过、爱过。苏昱珩怀念那个时候。

陈与桥在八点二十来到Stay,要了一杯长岛冰茶。苏昱珩坐在他对面,手里端着沈安牧给他的柠檬水。陈与桥打趣道:“好可怜的老板。”

苏昱珩耸耸肩。他问陈与桥:“你这几年在国外干什么?”

陈与桥简短地说:“哥大读了个博士,在华尔街工作。”

苏昱珩说:“哦,挺厉害的。”

陈与桥“呵”了一声,不以为然的样子:“听起来光鲜罢了。真的去了华尔街,才知道原来这么窄小。”

苏昱珩不知如何作答,这种话也只有真去了华尔街的人才能说出口,他这样不学无术的人,实在没资格批评华尔街小。

陈与桥又说:“我经常想起你。”

苏昱珩竖起一根手指:“打住。咱们就不能正常聊会天吗。”

陈与桥自顾自地说:“刚开始的时候我租一个20平米的老公寓,水管整天漏水,小区的超市收银员歧视中国人,过得很艰难。我常常想你在我身边会怎么样。如果你在的话,一定会跟他们打架,当然这带不来任何改变,但你总能苦中作乐,所以日子应该很幸福。”

这种存在于幻想中的可能性让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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