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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了屹立在深山之中,拉着最高的嗓子吆喝或放歌。

在这儿,我已经生活了整整一年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在逃避,或许我的一生,已经变得短暂的人生,将在这片没有老曹的永远平静的土地上走完。我不敢想像老曹看到我现在这副样子的时候,或是心痛,或是绝望的目光。杨星在我身上注射的药物使我的身体产生了异常的变化,毛发变得浓密,几乎是如原始人那样的状态。我的面容也在急速的老去,还有很多生理上的东西也产生了离奇的变化。这也是田大叔为什么要叫我小老弟的原因。还有那道疤,脸上的那道疤,或许永远都不能从我的生命中去除了。我曾想过,或许这就是宿命。

田大叔是唯一一个相信我还只有二十多岁的人,当然这里人并不多,加起来或许不足二十个。这个中年农民是我的救命之人,他只有四十多岁,看起来却像是五十多了。他是一个单身汉,一生丛未娶过,当然并不是他不爱女人,只是在这个地方,娶个老婆对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一件无比奢侈的事吧。我无法想像,这个唯一还存在人的气息的深山边缘,会不会在这个世纪或是下个世纪的什么时候,失去这唯一的生机呢。

田大叔倒是从来不在乎那些,他依旧从来没有迷惘过,从来都那么充实,从来都没有想过什么得与失,只要这一天干完了那些厚重的活儿,躺在床上等着明天的黎明,生命就还在延续,生活就依旧充实。

他不喜欢甚至是害怕看到我不高兴的样子,他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逗我开心。今天抓一只鱼拿回去烤来吃,或者明天又弄了一身的泥只为抓住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拿来做我的宠物陪伴我。我想帮他干些事他却老是会很生气地制止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那么宠我,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既不是以前那个帅气的小伙,也不是腰缠万贯来解救深山里的这些困苦人们的救世主。或许只是他,多年以来一个人生活在这儿,现在终于知道寂寞之外还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更或许,是我的错,是我把他变成的这个样子。虽然,我并不想那样

☆、第三十七章

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我第一次从长眠中醒来。身上的剧痛掩盖不了因药物的催化而产生的迷失自我,狂狮般的疯狂。我隐约中看到那个熟悉的影子站在我面前,大帽檐下那和蔼的目光与轻盈的笑容。泪水洗不尽千万年来爱情的种子下或许罪恶或许又纯洁的心灵上的渴望,也囊括不了那毁灭性的一瞬间到底夹杂着多少真实与虚伪。

当意识在黎明的呼唤下清晰过来的时候,看到压在我身下的那张不可思议而又陌生的脸,看到他恐惧而又渴望的目光,看到那岁月的沧桑映照出来的深刻与迷惘,我悔恨而又难以置信地从床上跳了起来。

我奔跑在风雨中,我试着用沙哑的嗓子呐喊,却一次又一次地被沉重的雷鸣掩埋。我跳进那条湍急的河流中,我多希望它流向的尽头就是我最爱的老曹的怀抱。但我犹豫了,当那张完全不是我的我的脸在河水的倒映下显现出来,我仿佛看到平身最丑陋最可怕的影子,那是我吗,真的是我吗?

河水从我的胸前漫过,它淹没了我的身体,我在水下睁开眼睛,天地间是那样的浑噩,那样的阴沉。我该就此对着那没有尽头的迷惘说再见,该对着那曾有过的幸福还有誓言说抱歉了。

叔叔,你在哪儿?

恍惚中,有一只黑黑的大手伸进了水中,它抓住了我,将我从我自认为解脱的深渊中拉出了水面。躺在河岸边的草地上,他用力地按着我的胸腔,当风雨缥缈的夜空再次清晰地展现在我的视线中,我用尽力气,将那个大汉推倒了。

我无力地爬起来,晃晃悠悠地四处乱跑,我再一次倒下去,却只能放声地哭泣罢了。

“有啥想不开的非死才行?”大汉将我再次抱起来,“只要人还有命在啥事解决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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