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哈哈大笑:“这回知道後悔了吧?本以为娶到棵摇钱树,结果才发现原来是掉光了叶子的干树枝。”
我假装没听出他的破绽,哀叹一声:“是啊,我福薄命薄,也只一些干树枝愿嫁而已。”
他突然醒悟,红著脸捶过来:“谁说我是嫁你的?娶你还差不多。”
“好好好,是嫁是娶都由你说,只是不要谋杀亲夫!”我跳起来逃命,他一路追杀过来。
这间套房当真宽敞,我们连跑带闹地绕行一周,竟有些气喘。
最後双双跌坐在客厅的长毛地毯上。他把头垫在我的胸口,又拿出手来细细欣赏,百看不厌。
“非,你怎麽知道我的尺寸,竟然这样合适?”
“咦?你还不知道?我夜里把你手指砍下来连夜送到店里去,赶在黎明前又赶回来给你安上。费时费力,真真不易。”我们的关系都已经这样亲密,区区手指的尺寸又成什麽问题?再不济用张纸趁睡著时量一量也可确定。怎麽问出这样的蠢问题?啧。
“哦,原来这样。”他还把戒指往上推一点,细细看了一遍指根有无痕迹。看得我真想打人。
“非,”他患了“新婚兴奋症”,不停地冒出古怪问题为难我。“你有没有在戒指内侧刻上字?”
“为什麽要?”
“浪漫一点的人都会想要刻吧?比如‘吾爱永存’啊,‘你是我今生的最爱’啊,‘携子之手,与子偕老’啊……有没有?”他把戒指在指上转了一圈又一圈,不停地追问。
我自问不是什麽浪漫的人。“你当在拍广告啊?还‘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咧。”
“哎呀,到底有没有?”
“你自己取下来看看不就知道了吗?”我才懒得理他。
“怎麽可以?新婚第一天就把戒指取下来,不吉利的!”他很斩钉截铁。
那不就是?“新婚第一天话说得太多也不吉利!”
“那要干什麽?”
天!竟有人白痴到这个地步?“当然是做啦。”我翻身起来,左手垫著他突然悬空的後脑,右手不客气地拉扯他的衣服。一副猴急色狼样。
“哎呀,不要啦,现在天色还早。”他佯装挣扎几下,怎样都看不出是不愿意。
我很土匪地“哈哈”狂笑,已经把他的毛衣掀起了一半。他做小绵羊状地羞躲。我们闹成一团,不可开交。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我们都一愣,他推开我,红著脸爬起来。
“别闹了,我去开门。”
打开门,一个侍者推著饭店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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