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
傅致一平时都是冰冷的气质,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腿上有很多毛,因为总穿长裤所以看不出来,与暮第一次看见的时候也是觉得十分好奇。
网上都说这样的男人一般在那方面的需求都很旺盛。这一点在傅致一身上倒是没有体现过……
不过,也许只是他对自己没兴趣而已呢?
与暮在心底这样想,又觉得邪恶,她是寂寞太久了吗?居然会想到这样的事情。
就在她边看着那张脸边排斥着脑海里的邪恶念头时,一阵轻悦的铃声吓了她一大跳,还没反应过来,就对上了傅致一睁开的双眼。
他的眼睛挺大的,隔着这么近能看见里面通红一片全是血丝,可见他还没有睡够。
与暮跟他对视了整整一分钟才反应过来:“刚才……好像是你的手机响了。”
他没理她,翻了个身,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然后丢在床上,径自起床往浴室走去,不一会儿浴室就传来他洗澡的声音。
与暮看着被他扔在枕头上的手机,心想着这么早谁会打电话给他呢,还是私人电话。
不看没关系,一看差点吐血!
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他定的手机闹钟!
与暮这才想起今天他早上八点就得飞到国外去。
她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真行,晚上醉成那样还能记得给自己定闹钟。
其实傅致一在工作方面一向对自己很严格,若非有事,从不迟到爽约。
在他的眼里,谁都一样,尤其
是要尊重先约好了的人,不管是高层领导,还是小职员。
这般想着,傅致一已经从浴室里走了出来,站在更衣镜前穿衣服。
差点忘记了,她昨天手脚不方便,那貌似管家的人肯定以为她跟傅致一是什么不正常的关系,所以直接给她送到了傅致一的卧室里来,所以也不奇怪为什么昨天傅致一会出现在这里。说起来,他也挺不错的,醉成那样了居然还记得自己住的房间在哪里。
实际上傅致一昨天自己都不知道醉成了什么样子,他是先跑到了与暮的房间,发现里面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再跑到了自己房间,看见床上有个人就很直接地抱了上去。
醉酒了的他跟平常人不一样,也比平常的自己要好相处多了。
别人都属于话特别多又会发酒疯的那种,他却是比平常更沉默,也不会给人脸色看,表面上好像跟平常没有什么差别,实际上你只要大着胆子走到他面前,与他交谈,他不会如往常一般冰冻全场,尽管他自始至终都不会开口说话,但至少感觉不出来他明显的排斥。
这是与暮第一次看傅致一穿衣服,他鲜少穿正装。
与暮喜欢看他穿着衬衫的样子,那质地棉柔的样式穿在身上,衬托出他身材的修长矫健。
也许上帝真的是偏宠他,成功有钱就算了,长相和身材又是那般非正常人,她很想知道,这辈子像他这种人究竟还会缺少什
么。
在与暮躺在床上发呆的时候,他已经有条不紊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穿好了,临走的时候看都没往床上看一眼,完全将她视为空气。
她的手掌心也没有那么快好,不过好在没有一开始那么脆弱不堪一碰就会出血,倒是扭伤的脚还没有这么快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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