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很轻地微笑了一下:“那下午你开车吧,好认认路。”
我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
停在车库的是一辆崭新的银白色奥迪,自动挡,后视镜上悬挂着红色的中国结。我坐上车,疑心这不是郑哲的布置——无论怎么想,他都不像是喜欢中国结的样子。我认为他的审美会偏向于挂上一块玉饰,或者直接不放任何装饰。
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就什么都没问,只是按照他的指示开车。
对我来说出门是一件令人厌烦但又必须去做的事情,而且从本心来讲,我也很难说自己的的确确一点儿也不喜欢出门。我其实还挺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上一会儿的,如果我要去的地方足够安静,人迹罕至,或者人多但是没几个人会关注我,那么适当地出门于我而言也是一件乐事。
郑哲应该是知道的。他一贯擅长满足我的心意。所以我也就不觉得和他一起出去是一件需要仔细思索的事情。
谁说得清楚?又或者我只是不介意和他一起出去。
我在他的指引下把车开进停车场,里面的车辆停得满满当当,不少都是顶尖的豪车——我认识很多跑车,尤其是非常优秀的跑车,当然,不是出于本身的爱好,而是因为赛车游戏——这大概是个有钱人聚集的、传说中会费无比高昂的健身俱乐部。
郑哲还坐在我身边,非常安静的样子。我停下车却没有急着出门,摩挲着方向盘,忽然问他:“你想做什么?”
“我太久没有露面了。”他坦荡地说,“出来见见人。”
隐含的话没有说,但我们都心知肚明:顺便让我也见见人。
天知道我讨厌这样的场合。我不喜欢过多的注视和刺探的提问。某种程度上说我对社交兴致缺缺是出于一种喜爱独处的天性,甚至与过去的悲剧无关,充其量悲剧只是加重了这种倾向而已。
我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郑哲这么急躁,因为他是那种从容不迫而又擅长布局的人,我以为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能走到这一步,他也会小心设计、仔细安排,并且会不动声色地做好铺垫,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而不是像今天一样,突然告诉我,要带着我去他日常所在的圈子里。
我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可对上郑哲的眼神,又觉得有什么不对。
天知道。他可从来不敢在我面前这么坚定地表述自己的意愿。多数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妥妥当当地把所有会让我不愉快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保证不会在我面前泄露分毫。
也包括他自己的心情。
我真是看不懂他,虽然多数时候,我也从来都没有试过这么做。
“走吧。”我说。
姑且一试好了。
第23章
我下定了决心,可郑哲反而伸出手,阻止了我开门的动作。
他的手因为过于用力而微微发抖,青筋毕露,但放在我身上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无所适从地消散了,轻柔得像一件绸缎的内衫。
我停住,转过头看着他。
“……回去吧。”郑哲低声说。
他没有闪躲地和我对视,温柔的眼睛透出一股怎么也掩盖不住的暴戾。这种怪异的情绪就像燃烧后残留的灰烬,灰白,滚烫,易于引起森林火灾。
我说:“我不下车,你把话说清楚。”
“……是我错了,你不想去就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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