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没有放弃,把它放在了床上,从前他最讨厌它上床,他保证每天、每时每刻球球的饭盆里都是满满的糖水。
最后球球挨过来了,大概是第十天还是十一天的时候,它吃了半碗粥,两个小时候居然可以站起来了。
国民抱着它“死狗!死狗!看你以后还到处乱跑!差点没死了害不害怕?”
国民抱着球球絮叨了好多话,偶尔才想起来看我一眼,高兴的大鼻涕都流出来了也不知道。
那一晚他给球球单独炖了一块肉,我只能看着……
那几天他无论走到哪都要带着球球,就算去理发,去网吧……
这狗在恶补了一个月后比以前更胖了,看着他们两个在小学操场上疯跑真是搞笑,一个比一个跑的慢……
我们很骄傲,我们有镇子上最大气的冰箱,有最聪明的狗,还有最好的人缘儿,每天清晨与傍晚,和国民都要在镇子里带着狗溜一圈,不用牵着手,却好似在炫耀我们多么幸福。
在我上班的时候,国民偷偷去纹身了,在背上纹了那条鲤鱼!
第二天回家就发现他的后背上那条血淋淋的鲤鱼,他说他觉得我会喜欢就去弄了,只是他挨不住疼,纹身面积太大他挺不住了,所以他的鲤鱼是个半成品,只有纹路和鱼背上了两条颜色,他说回头等伤口好一些再去弄。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傻,这么天真,看着结痂的鲤鱼纹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有刺眼有感动,它不再好看,它变得特别,变得意义非凡,它是属于我的,独一无二的,我不会让国民继续去完成它,因为足够了,因为刚刚好,因为我心疼。
☆、第七十章现实社会
我就记得同事小邓曾经说过他的小学是永源小学,他不但认识国民,而且他们还是小学同学。
这自然就让我和小邓有了聊天的话题,他告诉我国民小时候的事情。
小时候的国民就是个胖墩儿,和现在一样憨厚老实,经常被同学扒裤子,爱哭鼻子。
小邓还告诉我国民以前总是被欺负,被人丢掉书包踩烂钢笔,我听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最讨厌就是欺负老实人的人,就算现在让我看见一群小学生打一个小学生我也会冲过去,狠狠的教训他们……
国民很爱写字,家里根本没有娱乐消遣的东西,除了叠元宝以外他就喜欢趴在桌子上写字,看见报纸都会拿来抄报纸,直到报纸上满满的都是字迹为止,我立刻就能想到他小时候得到一支钢笔多不容易,还有钢笔被人踩烂多伤心的哭鼻子时候的样子。
我还记得国民坐在门口,支着搓衣板给我洗衣服时说过的话;
“跟我在一起我就觉得欠你的,那么远辛苦的通勤上班,咱们经济条件又非常差,都没钱给你添几件新衣服,不过你要去市区,要去单位上班,虽然添不上新衣服但我能保证你穿的干干净净的,让你每次上班都穿洗好的衣服,你们同事都会说;你看小猛这小伙子穿的多干净、多利索,如果有人这么夸你我就高兴,那说明我把你打理的好……我呢就无所谓了,整天待在这个镇子里也出不去,都是镇子里的人谁没见过谁啊,就是穿着背心裤衩跑出去能咋样呢!嘿,我还真光屁股在街上跑过,八九岁的时候我爸脱了我的裤子打我,我就往外边跑找人救命……呵呵。”
国民的衣服都是旧的,款式也是超级旧的,他的衣服都是镇子上别人给的,镇上人能有啥流行的衣服,跟赵本山大叔那种着装呗!好看的别人又哪里舍得送人呢。
突然想起了糊涂神那家伙,那个公子哥堪称败家子一个,她老妈给他买的衣服裤子他要是不喜欢都不会犹豫,铭牌都不撕甩手就扔垃圾桶里……
国民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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