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快速地偏了偏枪口,贴着傻子的脑袋开了一枪。巨大的爆破声在傻子耳边响起,子弹则飞窜入木地板。
傻子吓了一跳,却没有躲开。他愣愣地盯着冒烟的枪口,又摸了摸被震得有点难受的左边耳朵。
特里斯坦挪回手臂,将发烫的枪口重新抵上傻子的脑门。
傻子被烫了一下,发出轻微的呜咽。但他只是稍稍瑟缩了一点,而后又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一脸严肃的特里斯坦。
特里斯坦有些困惑。
一般不怕子弹威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特别勇敢,一种特别傻逼。他确定傻子不是前者,但在这个时代还能傻逼到连□□都不懂是啥玩意的家伙也实在稀有,不知道这样的傻逼卖到某些俱乐部能不能捞一笔外快。
加雷斯却有点沉不住气了,他认为特里斯坦浪费了一颗子弹。他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勇气都无法把傻子送走,所以威慑也肯定是不管用的。于是他直接从座位上站起来,也掏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
“你不用掏枪,你枪里没装子弹。”特里斯坦提醒了一句。昨天他清理枪械的时候把加雷斯的子弹都取出来了,今早忘了装进去。
加雷斯把空枪放在桌面,抽出了腰间的匕首。
“你匕首还没开刃,我给你买的新的,昨天换上没来得及告诉你。”特里斯坦又提醒。
加雷斯把匕首也放在桌面,他摸了摸口袋,口袋里只剩下半盒烟和一只火机。
于是他也一并掏出来放在桌面上,然后他发现口袋空了。
“……你连我钱包也掏了?!”加雷斯抱怨。
这一次特里斯坦没有回答,他撇撇嘴,做了个不置可否的表情。
好吧,既然如此,加雷斯决定直接拧断傻子的脖子。
“……算了,我来吧。”特里斯坦改变了策略,也一同把□□放在桌面。
他刚把房间收拾干净,如果一枪崩了傻子,那又弄得到处都是血了,就还得再擦一遍。
加雷斯和特里斯坦都不喜欢搞卫生,这对他们来说比杀人越货艰难得多。
于是特里斯坦撸起了袖管,为了让动作施展得更自如,他还把胸口的扣子解开了。然后朝傻子走近了几步,一胳膊——
不,他没来得及,因为傻子盯着敞开的胸口一瞬,便以一种肉眼难以辨析的速度,飞也似地钻进了桌底。
而这一回,傻子的眼里溢满了令人费解的惊恐。他一个劲地往桌子里面躲,甚至快要从桌子的另一边钻出去了。
但还好,加雷斯直接用腿拦住了他,朝他踹了一脚,让他又缩回桌底中央。
特里斯坦更奇怪了,连子弹都不怕,难不成还怕他拳头?
特里斯坦看了看自己胸口,胸肌饱满,线条优美,除了一个圆形的纹身印在靠近右胸的位置以至于那方寸之地长不了体毛外,其余土地体毛旺盛,长势良好。
“我的胸肌……发达到吓人的地步?”特里斯坦好奇地问道。
“那我也想吓吓人。”加雷斯说道。于是他也把自己的衬衣解开,俯下身子打算吓吓傻子。
他的肌肉和特里斯坦有得一拼,所以既然特里斯坦能吓到人,那他必然也能做到。
如果能凭借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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