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稳住心跳,保持冷静,就像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猎人一样,端着魔法棍子一动不动。
而后,虽然不知道准不准确,但一定是十分清晰地把咒语再在心里念了一遍。
魔杖尖端又一次闪烁了红光,红光骤然飞出,如射出的箭矢。这一回它的颜色非常鲜艳,向着花瓶的方向窜去。
加雷斯欣喜若狂,再次倒吸一口——
可惜这回他的凉气还是没有吸完,别人释放出来的咒光都是有力而笔直向前的,但特里斯坦的咒光居然像抛物线一样,还没过到一半,就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掉在地上。
地板发出嗤的声响,把咒光吃得干干净净。
“……你这巫师当得有点山寨。”加雷斯咕哝,他不再对特里斯坦能变出个像样的戏法报以期待。
“我这叫赏金巫师,和普通巫师肯定不一样,你懂不懂?”特里斯坦没好气地骂道,也把魔杖丢在一边,有些气馁地不去看它。
“你这是肾不好。”加雷斯尖锐地指出。
特里斯坦没接话。
加雷斯说的是,他确实只是个山寨的法师。虽然二十年前他在家里是很厉害的角色,也被很多人认为相当有前途,但青春过了就是过了,他浪费了那些光阴,就再也回不了头。
他还记得自己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着他长大的侍女握着他的手,急切又忧愁地告诫——“特里斯坦,你走了就回不来了,家里会通缉你,会通缉你一辈子!你再也不能用魔杖,你将抛弃唯一属于你的身份。”
“但我要救他!只有我能救他!”特里斯坦无知无畏地说,“如果我不带他走,他就得死啊!”
那时候特里斯坦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只是凭借一股仗义的热血便收拾包袱离开。
在彻底离家之前,他就去过普通人的反面世界,而他认为即便不当巫师,他也可以以另外的方式谋生,万没想过之后的几年他将偷蒙抢骗地混饭吃。
正如傻子说的那样,对普通人来说,巫师世界是反面,对巫师来说,普通人也是反面。他们生活在同一颗星球,却在不同的位面里。两个世界是隔绝却又是互通的,资源是共享的,力量却是对抗的。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特里斯坦没法使用魔杖。两个世界有着截然不同的物理定律,换言之就是有不同的运行法术的方法。可偏偏特里斯坦没有修习过关于反面世界的课程,所以他什么都不会,甚至连最简单地隔空取物都做不到。
那些法术仿佛被屏蔽了一般,而他在反面世界甚至找不到一本正确运行体内力量的书籍。
这是一个法术被贬斥为邪术的位面,他能用的只有自己的手,自己的脚,还有自己那已经把他二十年知识全然作废的大脑。
他过得跌跌撞撞,穷困潦倒。
混到最后,他过不下去了。他什么都没有,空有一身的蛮力。于是他为了一袋金子,用这身蛮力第一次杀了人。
特里斯坦凭借自己落魄青年的形象几乎没有受到阻碍,轻易就混进了鱼龙混杂的酒馆。
虽然一切都顺利得可怕,但在卡座里把匕首捅进已经烂醉的人的肚子时,他还是浑身颤抖。
鲜血暖暖地流到他的手上,没有法术的保护,他可以切身体会对方传递出的每一丝热度。那个人连呜咽都没有,毕竟在特里斯坦杀死他之前,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特里斯坦就这样坐在尸体的旁边,好半天都没有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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