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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透绯红的血迹。

全身撕痛着。

“那些狼……”我喃喃着。身边只有一堆的白骨,就连腐肉都不剩。

“嘶……嘶……最近的狼人很多,到附近的人类都无一生还,还好你滚到了草丛中,吵醒了我。”一只人身蛇尾的妖怪从草丛上滑行而来,手中举着烟斗,她吸了一口烟,吐出来。

“嗯,是你救了我吗?”我问。

“是的,我放了毒气,他们就跑了。在那边躺的人类,吃剩下了骨头。你挺幸运的,在这里躺了十多天,还没有死。”那蛇尾的女妖怪把详细的情况说给我听。

“十多天了……有人来找过我吗?”我还是抱着希望,奢求着茨木还会回头来寻找我。

“没有,我就住附近,你当时快丧命了,我就在那里看着。据我观察,你倒像是不死之身呐。”她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又吸了一口烟。

不死之身?

那也不算是吧,她说得太夸张了。

虽然我在那时候被酒吞童子挖了心脏,没死成,被活生生埋了之后,也还是没死,但至少变成了妖怪。再有不久前,我被一拳拍死之后,就无缘无故重生了,而现在又……

又没死成?!

唯一的重点是……已经过了十多天了,就没人任何人来找我吗?想到这里,不免有些心酸。

“我不在乎多活,不过还是谢谢你。”我也顾不上要什么端庄典雅大方了,感谢别人时也不会像从前那样深深地鞠躬。都搞成这副模样了,还要那些无谓的礼仪干嘛。

她忽然淡淡地开口:“既然不想活了,那就留下你的心脏吧,作为报答,怎么样?”

我按压着自己胸口,隐隐作痛,深深叹一口气,道:“心啊,我给你吧。这颗容易投入感情的心,不要也罢了。”

而那女妖怪此刻正在笑着嘲讽道:“连心脏都不要了,又何必。是为了男人吗?”

很好笑吗?也是,为了一个男人而自暴自弃,的确很好笑。

此刻我多么看到茨木痛苦的模样,好解我心中的闷气。在我面前的女妖,就好像是相见恨晚的朋友,也似一位熟悉的老朋友,她的话戳到了心窝里去了。让我不禁卸掉了所有的重负,把一肚子的气全部倾吐出来。

“我一直很想得到那位大人的回应,我不明白为什么都变得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了!!都不一样了……吗?变了……还是……他应该不会再看我一眼了。可是,可是一看到……看到茨木大人,我该死地还是那么地犯贱!!”

我语无伦次,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或许心中的怨气,已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了。憋了许久的泪,从眼眶滑出,如洪水般爆发。我双手捂着脸,终于嘶声地哭了出来。

该死的为什么还在!!

我想以牙还牙,让他们知道我有多生气!

虽然我很蠢,但我还是很努力地过日子,在晴明那儿生活时,每日认真地工作,从没怠慢过。可是,尽管我那么尽力了,我的日子仍然没有什么改变,大家也不会肯定我的价值。

总之,废柴就是废柴,走到哪里都一样。不管是谁,只认可与生俱来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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