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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光四溅,飞溅了一地,一墙,呈喷射状。

下一秒,樊小余目光一定,对上时夜的那双眸子——他不知何时已经站起身,而且发现了她。

既来之则安之,樊小余很快审视了眼下形势。

首先,时夜没有梦游,他很清晰的能辨别视物,眼神也没有空洞飘逸;其次,时夜不是凶手,他没有房间的密码,也不像是来回味杀人场景才来到案发现场,而且和liliai素不相识,这一点樊小余的秘书早对时夜做过前史调查;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手里是一把剔骨刀,他手里是一个手电筒,就算千算万算算不到他是凶手,真打起来他也不是对手。

在做出这番评估时,樊小余完全没想过时夜比她高一个头,身材比她高大,双腿看上去很结实,她几乎是下意识的认为,他的武力值和她不是一个层次的。至于为什么这么笃定,樊小余没有细想。

一阵沉默,黑压压的浴室里两个人较着劲儿,直到双双都平复了心绪,确定对方没有杀气,这才有了动静。

时夜挪动了两步,后背抵住洗手台。

樊小余也踏进浴室,第一句话就是:“你来做什么?”

时夜口吻很淡,直截了当:“只是想还原案发现场。”

樊小余有一丝诧异:“你会破案?还是认为自己会?”

时夜不答,转而说:“白天我和bill简单看过案发现场,他查看过伤口,是手术刀。”

樊小余挑了下眉,静等下文。

时夜继续道:“楼下厨房有那么多把刀,凶手都不用,却要用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别墅里的手术刀,原因只有一个,凶手离开时可以顺便把凶器带走。”

这倒是有点道理,樊小余抬了抬下巴,说:“继续。”

时夜扯了下唇角,指着她手里的剔骨刀:“厨房的刀架上少了一把刀,会很轻易被发现,而且在今天下午采证时,法证已经检测过所有刀上都没有人类的血渍,而且刀上有编号,是一套的,没有被人掉包过。如果假设凶手是大猫,你猜有多大的概率他会顺手用别墅里的刀,又有多大概率会去买一把手术刀?”

樊小余几乎不假思索:“他会选别墅里的刀,然后整组刀扔掉。手术刀,呵,他不是那块料,那是bill的领域。”

时夜:“所以杀害liliai的是一个善于用手术刀的外科高手,或者做过法医。”

樊小余很快指出疑点:“这个人还知道大猫的密码锁……”

时夜却很快将其推翻:“这个倒不难知道。”

樊小余一怔,挑了下眉。

就听时夜说:“生日和身份证字号,他分别用在主卧和浴室。”

樊小余又是一怔,第一反应就是——会有人这么缺心眼?

然而下一秒就平定了,大猫就是这么缺心眼,这是他的画风,一点不违和。

再开口时,樊小余道:“也就是说,凶手可以是出入praty的任何一个人?”

时夜却说:“男人,身高和我差不多,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身手矫健,体重适中,而且经常锻炼,手臂有力,行凶时穿着一身黑衣。”

樊小余越发诧异了:“你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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