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待出得水面,一个依然如娇花碧月,另一个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丝异常。
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手酸?”赵重阳看着刘煜提着宋轶的样子,估量了一下宋轶的身量,若只是这个程度的话,手酸还不至于,不由得笑道:“你太小看殿下的威猛了。”别看他身材颀长,看不出一般武夫的魁梧粗壮,但脱掉衣服,那身结实匀称的肌肉,是力与美的完美融合。别说一个宋轶了,再加一个随便提在手中玩也是没问题的。
曹沫冷幽幽地看了一眼自己的同僚,就算真的拎的是一只小狗,也没必要一直拎在手上吧?难到那手感很好?还是说怕一放手她又跑了。
身份都败露了,能跑到哪里去?
赵重阳将李心岚押到刘煜面前交差,此刻李心岚已经从宋轶的迷香中清醒过来,看得眼前光景,那口憋了很久的气终于泄了。
“果然,还是等到这一天了……”
☆、第二十四章结案
一个时辰后,所有人回到司隶台,连宋轶都回漱玉斋洗漱了一翻。
李心岚跪在堂下,刘煜高坐堂上,旁边长留王这个前朝余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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